佛山华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 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要求,现对“佛山华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一)建设项目名称:
佛山华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位置: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高新技术开发区 (三)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24608.2平方米,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年产GOLF A7副板20万件、GOFA7油箱口盖20万件。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 ①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日常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喷漆废水,特征污染物CODcr、BOD5、氨氮、SS等,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狮山西北污水处理厂。 ②废气:注塑、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③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废交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④噪声:噪声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降噪措施,以降低外传噪声,使其达标排放。 三、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设项目采取各项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上述环境问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四、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电话联系,联系方式见七、八。 五、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各阶层公众。 主要事项:见公众意见调查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①来电、来信反馈意见;②发放调查表;③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华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高新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8643073901 八、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 襄樊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湖北省襄樊市陈候巷21号 邮编:44102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小姐 0757-88718421 九、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2年6月14-2012年6月28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2年6月14-2012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