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龙祥花园小区二期、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
为了解决榆树市不同群体住房的需求,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吉林省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建龙祥花园小区二期工程项目,该项目委托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2年5月4日~5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吉林省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龙祥花园小区二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榆树市新民大街北段东侧榆三公路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80406m2,小区总建筑面积292253m2。项目由龙祥花园二期和三期组成,其中二期包括A、B、C三个组团区构成,建筑住宅(包括廉租房)、商用共计56栋,其中廉租房9栋。项目总投资76570.29万元,预计2015年10月末全部完工。 三、正常运行情况下采取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 施工期: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废气以各种扬尘为主,主要采取洒水降尘、遮盖物料堆等;噪声体现为各种施工设备噪声,主要为采取的措施使加强环境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等;固体废物有弃土方以及施工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采取弃土分层保护恢复表层植被,集中收集处理各种垃圾。运营期:居民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榆树市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卡岔河;小区日常餐饮油烟和汽车尾气经过空气自然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小区内泵房等噪声设备经过降噪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基本没有影响;小区内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四、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原为废气砖厂,该地段原为工业用地,经榆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砖厂破产后,国土资源部门将其用地转换为住宅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榆树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详见图2-1。项目位于规划的居住用地,不是经规划确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是自然保护区或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需特殊保护地区,也不是严重缺水区、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及人口密集区。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对环境敏感区的界定原则,该项目地处环境非敏感地区。项目北侧为燃气公司,由于燃气站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基于满足火灾扑救需要、防止火灾向邻近建筑蔓延扩大、节约用地的综合考虑结果,其建设与城市安全及土地利用密切相关。根据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6.5表12-1中规定:“燃气站与民用建筑防火距离为25m。”本项目距离燃气公司最近的住宅楼距离燃气公司100m,大于25m,符合防火距离的要求。五、公众查阅环境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期限为信息公布后十天以内。六、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期限为信息公布后十天以内。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其他建议?八、工作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信息公布后十天以内。九、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吉林省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明电话:13844889288单位名称: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尚电话:18604418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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