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2线石门至洛南县城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洛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长安大学对“S202线石门至洛南县城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S202线石门至洛南县城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S202线石门至洛南县城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于S202石门镇养护工区,沿原有S202单侧加宽至石门镇,利用规划的石门镇河滨东路穿过石门镇后继续向南,加宽原有旧路至庵沟口,与南山风景区旅游路形成平面交叉,之后路线继续向南至石门峪口(K10+024.358),沿旧路临河侧加宽。通过石门峪口后路线向南离开旧路,设新线沿石门河东岸河堤,避绕花石浪猿人遗址保护区,至北崖底村后向南横跨洛河与石门河,止于县城北侧S202过境线起点处。路线全长14.349公里。本项目建设期为2012~2014年,工期2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洛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洛南县华阳路西段 邮编:726100 电话:0914-7322863 联系人:董云峰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237号长安大学436信箱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882
电子信箱:shangl@chd.edu.cn 联系人:商连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 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 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请做出预测;
⑶ 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⑷ 修建该公路后,城市(区、乡)和土地规划方案将有所变化,请做出规划预测,并请对国土增值进行预测;
⑸ 修建该公路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⑹ 修建该公路对文物古迹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⑺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在公众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2.6.25~20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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