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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环评公示]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商品展示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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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红叶 发表于 2012-6-29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综保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商品展示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环评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商品展示中心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1416.00m2,总建筑面积114918.89 m2,修建1栋展示中心、2栋配套办公楼以及配套设施。
二、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建筑扬尘、施工废气、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和水土流失。
扬尘和废气:项目基础施工、土石方挖掘、弃土运输、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及堆放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通过《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措施并结合 “六必须”、“六不准”原则进行治理后,项目建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大大降低。项目施工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车辆按规定方向进出,减少怠速行使,能将尾气排放降到最低。
经过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华阳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A标后排入府河。
经过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其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将会产生弃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废。弃土和建筑垃圾委托渣土清运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通过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水土流失:项目施工过程中会破坏原有植被,若遇暴雨,会加大其水土流失量。通过在项目周边打围施工,及时绿化,在场地修建排水沟等措施后,会减小施工期水土流失。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及生活污水、商业废水。废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通过管网进入华阳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府河。
经过上述处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饮食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项目锅炉燃用天然气,锅炉废气经通道引入21F办公楼顶排放,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燃气锅炉的相关标准。饮食油烟经油烟罩收集与处理后,再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致餐厅所在建筑楼顶排入大气,处理后油烟排放的浓度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大型规模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通道进入11F办公楼楼顶排放。
经过上述处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柴油发电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均位于地下室,中央空调机组位于A1F,通过采用运行噪声低、振动小的优质设备,对设备房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及办公垃圾、展览产生垃圾、危险废物、餐饮残渣和污泥等。办公和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206.57t,通过分类收集,废旧纸张、报纸等可回收物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再利用,不可利用部分由城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展览产生垃圾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75.45t/a,采取分类收集后,可回收部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垃圾处置场卫生填埋。危险废物主要来自办公楼产生的废电脑、墨盒、硒鼓等以及酒店产生的废电池、废灯管等,年产生量约2.0 t/a,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餐饮残渣与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委托其处理餐饮残渣、泔水。污泥年产生量约2.0 t/a,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通过上述措施,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川综保实业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商品展示中心项目选址符合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建设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在按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并加强内部管理,实现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污染性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在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和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28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的方式告知如下: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信息公示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2012.06.18~2012.07.02。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报告简本,也可到建设单位四川综保实业有限公司查阅简本。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公示征询意见范围为公众对“四川综保实业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商品展示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的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发电子邮件、打电话和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出采纳与否的说明。
4、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四川综保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方式:徐赛       电话:028-8588771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方式:舒磊       邮箱:14337674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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