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公告如下: 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内容及规模: 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拟投资约6017.36万元人民币对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以南、库仑大路两侧进行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管网总长度为26.6km,其中一次管网长5.3km,二次管网长8.7km,地沟管道长126.km。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工程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包括: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施工期固体废物及水土流失等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上述各污染因素经采取相应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染物的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伊通县总体规划。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三废”达标排放;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也很支持。 只要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则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将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 (2)查阅期限 公示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886067369 联系人:马铁生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565号盛世国际A座5024室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 联系人:王鹤 电子邮箱:jpetd@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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