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afans.com_环评爱好者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建设项目环评、验收信息公示平台
发布环保竣工验收公示|发布环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费用在线计算|收费标准
环评师招聘与应聘| 行业信息|预评审会
2024年环评工程师备考全程指导|报名时间汇总
2024年环评师考试交流|资料下载
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培训!
低价环评考试用书教材|环评图书免运费
考前培训|继续教育
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应急预案公示
查看: 1900|回复: 0
收起左侧

[环评公示] 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整合)二次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9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整合)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公示)
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127
1项目简介
1.1   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整合);
建设单位: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
建设地点:盘县洒基镇落嘎村;
建设性质:整合扩建;
建设规模:整合后原煤生产能力30t/a
服务年限:设计服务年限17.67a
1.2  地理位置
二排煤矿位于盘县洒基镇箐头村镜内,距洒基镇2公里,距小云尚火车站7公里,距盘县电厂10公里,靠近盘水公路,交通运输条件较为方便。地理坐标为东经:104°34′02″--105°34′56″,北纬:26°03′05″--26°03′30″。
2项目概况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函[2006]20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等四县(区)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确定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为资源整合矿井,由原二排煤矿(3万吨/年)、原三排煤矿(6万吨/年)、原十二排煤矿(3万吨/年)及原云祥煤矿(3万吨/年)整合而成,整合后煤矿名称为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设计生产能力30t/a。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0810月为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5200000830912),二排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30t/a,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0.8091km2,开采标高+2000~1836m
3项目环境影响
3.1.生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现状及保护目标
1)生态环境现状
建设项目所在地为侵蚀、剥蚀、溶蚀低山~低中山地貌,由山峦、斜坡及冲沟构成。项目区及附近区域土壤主要为黄壤和石灰土、水稻土和旱作土,土壤属轻度流失区。在整个生态系统中,农田植被面积占的比例最大,在区内具有最大的优势度,是最主要的景观类型。目前区内农田生态系统基本稳定,环境质量整体尚好。
2)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目标。区内未见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评价范围居民点,以及受沉陷影响的土地、植被、地表水体、地下水资源、矿井工业场地等,可能受项目建设和运营影响的敏感目标和保护对象。
2)施工期生态影响与保护措施
矿区开挖场地原有植被将被永久破坏,但由于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种群分布广,适应性强,因此不存在施工占用土地导致区域植物种群消失的现象,但短时间内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施工期间土方开挖将产生一定量的废土石弃渣。据施工计划,施工期废土(石)将合理利用和处置,部分用于铺路或建筑材料,其余的堆放在固定的废土(石)堆场、后期进行采空区回填、不外运。遇到雨季或暴雨时,雨水冲刷土方开挖界面及弃渣,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建设单位应结合本矿井工程施工期占地、植被破坏情况,认真做好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建设工作;完善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尽量将施工临时用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增大土壤与植被的破坏面积。
3)运营期生态影响
1)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
矿井开发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内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是可以承受的。矿井在生产运行期间,将不会出现类似于平原地区形成大面积的积水沉陷区,对山区的地貌及土地利用类型无大的影响,对矿区生态环境的总体影响程度较小,基本不会改变区域内现有土地利用系统现状;且受沉陷影响的农田和林地大部分可通过复垦和生态修复来恢复其原有生产力。因此,地表沉陷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异质性影响较小。
2)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
预计本矿开采后造成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还是以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为主,不会象平原地区那样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区。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影响主要表现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内。
3)地表沉陷对地面村民房屋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工业场地、排水明渠、生产消防水池和生活水池需要密切观测,及时维修;进场道路及乡村道路需要随挖随填;矸石堆场需要加固;爆破器材库需要小修;其余建构筑物均在地表沉陷影响范围之外,基本不受地表沉陷影响。
4)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及生态综合治理措施
①地表沉陷对耕地的破坏情况
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耕地总面积为86.68hm2,其中旱地(不含基本农田),面积为85.85hm2,分别受轻度破坏65.31hm2,受中度破坏16.03hm2,受重度破坏5.34hm2;水田均为基本农田,面积为0.83hm2,分别受轻度破坏0.22hm2,受中度破坏0.28hm2,受重度破坏0.33hm2。评价要求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耕地要进行整治与复垦。
②地表沉陷对林地的破坏情况
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影响最大的为有灌木林地,其次为有林地。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林地总面积为65.02hm2,其中受轻度破坏47.19hm2,受中度破坏15.12hm2,受重度破坏2.71hm2。评价要求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林地要进行整治与复垦。
③基本农田(耕地)恢复与补偿
矿井投入生产营运后,因采煤沉陷损害的农田,可通过整治、复垦等措施来维持其原有的生产力,恢复基本农田的质量;对受重度破坏的基本农田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建设单位应承担受地表沉陷影响的基本农田的整治、复垦和补偿等相关费用,该费用从生产成本中列支。
5)生态恢复及补偿资金
矿井服务期满后,耕地和林地的土地复垦和补偿费用合计为318.43万元,折合成吨煤成本为1.88元,年均计提费约为28.18万元;同时需进行房屋维修的共有32户,其维修加固费平均按每户0.5万元计,则需费用约为16.00万元。
沉陷区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整治工作,应在盘县土地和林业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为保证该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建设单位应设立专用帐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年或按实进行支付。
3.2地下水环境
1)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标准,本次评价选取了评价区内的3个泉点进行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指标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说明本区域地下水总体情况尚好。
2)营运期地下水的影响分析
1)矿井开采后将主要影响煤系地层龙潭组第一段(P3l1)裂隙含水层,该含水层有被疏干的可能,预计矿井开采后对上覆飞仙组下段(T1f)裂隙含水层的影响较小,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疏干作用。
2)煤系地层下伏层为二叠系上统峨眉山玄武组上段(P2β),C27号煤层距该岩层间距长达约140米,矿井开采对二叠系上统峨眉山玄武组上段(P2β)含水性影响很小。
3  二排煤矿(整合)开采后矿井水主要来自于煤系地层中所含的基岩裂隙水,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795m3/d,按正常涌水及矿井服务年限(17.67a)计算,矿井水抽排造成地下水资源量流失量约1.05×107m3。矿井水抽排出地面后经处理后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复用,减少了本项目对水资源的进一步攫取,总的来说不会造成区内地下水资源的大量浪费。
4  矿井田范围内地表水体可能发生漏失。
5  正常生产情况下,本矿井投产后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多余部分外排,对区域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环评要求二排煤矿做好事故防范措施,并派专人管理,防止污废水事故排放。
3.3地表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
二排煤矿(整合)污废水自然受纳水体为柏斯姑嘎小河,后汇入锅厂河。评价在根据项目排水特征、地表水系状况,确定设置5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断面。现状评价结果表明,各个监测断面中所有指标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建设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建井期矿井排水主要是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水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SSCOD、石油类。环评要求采用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复用为施工用水和施工场地防尘用水,剩余的废水和采用简易沉淀设施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放,预计对偏岩河的水质影响较小。
3)营运期废污水治理、综合利用方案及排水对地表水的影响
采用中和+曝气调节+絮凝沉淀+一级锰砂+深度、消毒处理工艺,并将处理后的矿井水复用于防尘洒水等生产用水。
矿井工业场地生活污废水环评要求采用调节池+具有脱氮脱磷效果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
3.4环境空气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棚架式落地式储煤场、排矸场、简易筛分间、煤炭运输机装卸粉尘、矸石转运及运煤道路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由于区域环境空气较稳定,因此,评价在工业场地设置1个大气监测点,在井田外北侧的何家村寨设置一个大气监测点。环境空气现状评价表明,二排煤矿(整合)各监测点SO2TSP日平均浓度值、SO2小时浓度均值均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说明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营地生活炉灶燃煤排烟、建筑材料的运输及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和裸露场地产生的风蚀扬尘,混泥土搅拌站产生的水泥粉尘等。生活炉灶的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施工期环境空气防治措施:土石方开挖及时送至填方处,并压实,以减少粉尘的产生;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对开挖区域要加强地面的清扫,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生活炉灶,应燃用低硫煤,加石灰作固硫剂;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
3)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与环境影响
二排煤矿(整合)拟采用2空气热泵中央热水机LSQO5R)采暖供热,所用电能为清洁能源。矿井运营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业场地储、装、运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按最不利情况,原煤堆场无储煤棚、围墙等拦挡设施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主要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等污染物,类比同规模的矿山的资料,TSP的排放速率约为0.02376kg/h,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进行计算储煤场颗粒物TSP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1546mg/m3,占标率为1.7178%,最大地面浓度距离145m,小于二级标准的10%,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由此可见,因此,在落实环评及设计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后,TSP最大浓度占标率将远小于1.7178%。因此,本项目工业场地储煤场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轻微,对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影响较小。
4)瓦斯综合利用
二排煤矿瓦斯抽放量稳定时,瓦斯抽放可达到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2010年实现瓦斯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的要求。
3.5声环境
1)声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评价分别在工业场地东、南、西、北四个厂界及敏感点,共设置6个噪声监测点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工业场地厂界、风井场地场界及周边村民点等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均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说明本工程建设前工业场地、运煤公路旁及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2)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中须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混凝土搅拌站等强噪声源宜设置在远离居民点处,并采取适当降噪措施;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尽可能不用高噪声设备;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
3)营运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营运期工业场地主要噪声源为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绞车房、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压风机房、通风机、瓦斯抽放站瓦斯泵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
在采取环评及设计要求的噪声综合控制措施后,工业场地四个厂界噪声昼、夜间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3.6固体废物
1)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其处理方式
矿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井巷建设工程产生的掘进矸石,从前述施工期土石方平衡分析可见,建井期井巷工程掘进矸石大部分用于矿井场地建设填方,剩余曾于排矸场处置,故本矿井施工期井下排矸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地面场地施工过程中将排放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的碎砖、石、砼块和各类包装箱、纸等,产主较量较少。废弃碎砖、石、砼块等一般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纸一般由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 因此,二排煤矿〈整合) 建设工程施工中建筑垃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矿井施工高峰期将达到300 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将达到120kg/d。施工期井巷工程掘进矸石用于矿井场地填方,剩余应置于排研场处置,并采取填平压实措施;本工程采用场内空闲地进行临时堆放需转运的土石方,临时堆场必须用防雨布遮盖,周围设临时土袋挡土墙;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碎砖、石、砼块等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纸一般由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施工期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应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并采取压实、覆土措施。
2)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
1)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
矿井生产营运期矸石产生量为3t/a,主要为采掘矸石,矿井生产初期,矸石运往矸石堆场堆存,同时积极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
2)其它固体废物处置
矿井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时定点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掺入混煤外售;锅炉炉渣运至矸石堆场堆放。
3)营运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矿井矸石运到矸石堆场后,周围进行绿化后,可减少矸石堆场随风起尘;同时在矸石堆场周围设截水沟,对矸石堆场的淋溶水经收集后排入挡矸坝下的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外排。浸出试验表明矸石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矸石堆场可按Ⅰ类处置场设置,不需要做防渗处理。从矸石浸出液分析结果看,有害物质含量低于污水排放一级标准要求,淋溶水经过表层土壤的吸附、过滤和分解,对地下水及土壤影响较小。矸石经压实后发生自燃现象的可能性也较小。
在采取前述的一系列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或处置,因此,矿井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环境经济损益
由于采取了相应的环保工程措施,挽回的总经济损失达57.24万元/a,而每年投入的环保工程费用及地表沉陷治理的费用为59.06万元/a,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经济效益系数E=0.97,说明本项目每投入1万元的环境保护工程费用可获得0.97万元的环境经济效益。虽然目前看来矿井每投入1万元的环境保护工程费用可获得0.97万元的环境经济效益,投入大于产出,但是由于建设项目所在地资源量较大,煤矿扩大生产规模之后仍可继续利用,降低了后续环保投资费用,因此,建设项目从经济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5环境风险
本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是采煤诱发的地质灾害、矸石堆场垮塌、矿井事故排水、地面瓦斯综合利用系统爆炸、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洪灾风险等。
根据地表沉陷预测及同类煤矿的调查,预计本矿在地下煤炭开采过后,由于受井下采动、地表变形、倾斜和沉陷影响,位于采空区边缘上方的局部区域和陡岩处有可能产生崩塌和滑坡等新的地质灾害。矿井采煤诱发地表山体崩塌、滑坡,可能会对崩塌体或滑坡体附近村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属灾难性风险。
6环境可行性分析
6.1与相关规划及政策协调性分析
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为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规划的建设项目,且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矿井设计规模为30万t/a,设计采区回采率不低于80%,原煤硫份含量小于3%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要求,矿井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煤炭行业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
目前二排煤矿(整合)前期各有关手续均申请办理或办理先毕,具备开办煤矿应具有的相应资质,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本矿井属整合煤矿,根据矿方设计方案,矿井生产能力为30万t/a,设计采区回采率不低于80%,原煤硫份含量小于3%。
二排煤矿设计开采各煤层原煤硫分为0.27~1.23%,矿井开采煤层硫分均小于1.5%,可见,项目建设符合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政策文件中的规定。
二排煤矿(整合)井田范围和工业场地及排矸场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点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矿井设计开采煤层硫份低于3%。在开采过程中将加强生态保护措施,矿井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排煤矿(整合)建设不属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禁止和限制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范围内。
6.2清洁生产水平
从总体来看,矿井采煤工艺水平先进,污染物产生水平一般,能源利用率较低,污染物资源化利用一般,但矿山生态保护较好,矿井生产基本达到三级清洁生产水平,即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6.3总量控制
本工程本着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采取了比较可靠的技术和工艺,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了较低水平。环评本着经济上可以承受、技术上可行且最优化、分担合理的原则分析并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本次环评向盘县环保局申请的二排煤矿(整合)污染物排放总量COD6.713t/aNH3-N0.444 t/a
6.4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调查显示:100%的调查者对项目建设持赞成态度;受调查团体全部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公众从不同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表示了关注,并提出了建议和要求,体现了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煤炭开采影响地表水和造成地下水的枯竭;项目生产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的影响;项目建设使得农田耕地减少等。对煤炭开采造成影响村民饮用泉水漏失的,建设单位进行补偿;对项目所占耕地和沉陷损坏的耕地,要求按国家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对受损的农民及时给予赔偿。
7总体结论
二排煤矿(整合)建设是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是贵州省实施大煤保大电,解决农民生活用煤工程的需要,同时,矿井建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变当地经济落后的面貌,也有积极的意义,因此,矿井的建设是及时和必要的。
二排煤矿(整合)的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合理可行,公众支持率高;矿井水、瓦斯、煤矸石等均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沉陷区制定了生态综合整治规划;居民点搬迁资金已得到建设单位的承诺;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 和强度均较小。环评报告和设计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贵州其他矿区均有成功实例,实践证明是可行和可靠的。因此,只要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就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同时还可带动地方的生态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二排煤矿(整合)的建设是可行的。
8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整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盘县洒基镇二排煤矿
邮政编码:
9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立
联系电话:027-87250690
传真:027-87250690
E—mail:4734414@163.com.cn; 
10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及主要事项
(1)您对本工程建设的看法;
(2)修建该项目对谁有利;
(3)您目前居住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建设该项目过程中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5)该项目建成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6)您认为本工程建设对经济的发展如何;
(7)本工程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您是否能接收;
(8)您认为本项目建设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9)其它意见或建议。
11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12 其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
2012年7月1日~2012年7月14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点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

联系我们|业务合作|手机版|Archiver|环评爱好者 ( 鄂ICP备06016596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293号

关注官方公众号

GMT+8, 2024-4-27 16:46 , Processed in 0.11446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