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需开展禄丰彩云印象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优质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优质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禄丰县彩云镇林业站刺云石基地和彩云村委会马鹿箐 用地规模:项目用地规模为10.3178hm2,其中项目刺云石基地用地规模为8.5523hm2,项目马鹿箐基地用地规模为1.7655hm2,全部为林业用地。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年出栏优质肉牛6000头养殖基地及相关设施(在项目刺云石基地建肉牛改良示范场及相关设施,同步配套引进优质肉牛冻精实施人工授精改良,示范生产优质肉用育肥架子牛;在项目马鹿箐基地建设肉牛育肥场及相关设施,按同期育肥架子牛1500头、年周转育肥四批计算,年可出栏育肥牛6000头)。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施工期扬尘和汽车尾气、施工机械设备的尾气,主要含有CO、HC和NOX等成分。运营期牛粪堆存过程产生的臭气、运输扬尘以及厨房油烟废气会对周围居民生活、休息等造成影响。 (二)生产废水:本项目施工期的施工废水主要有养护水、混凝土拌浆时溢流跑冒漏的水等。运营期的牛尿、牛舍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对项目区周围农灌渠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和营运期的运输噪声及机器设备的噪声会对周围居民的工作、生活等造成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工人生活垃圾乱丢、废弃材料乱扔,将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运营期主要固体废弃物有牛粪、沼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如处理不当,不能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则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五)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的填方、挖方使项目区的植被遭到破坏,地表裸露,可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从而使项目区局部生态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 (六)社会经济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实施不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而且可有效调整和优化当地养殖业的产业结构和规模,有利于带动种植业的发展,有利于增加全县农产品附加值,对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繁荣市场,改善生活,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
1、主要污染物
粉尘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及生态影响。
2、减缓措施 建筑施工废水:项目建设施工期间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并循环使用,将施工过程废水中悬浮物减少到最低程度。
建筑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采用封闭式施工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粉尘:采取及时洒水降尘等预防措施。
建筑固体废弃物:回填或集中后运往废石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定期及时清运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方。
3、结论 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将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一旦施工完成所造成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二)营运期
1、主要污染物
废气、生产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 2、减缓措施 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牛粪堆存过程产生的臭气及厨房油烟。养殖场及牛舍每天清理牛粪一次,保持厂区内道路清洁,杜绝牛粪随意散落。蚊蝇滋长季节喷洒虫卵消毒液,杜绝蚊蝇的生长,厂区加强绿化。厨房油烟采用抽油烟机净化处理。 废水: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拟采用沼气法处理废水,管网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厂区雨水经雨水管网系统收集后就近排放到附近水体;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沼气池处理后沼液作为周围农田肥料。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强噪声设备如饲料切碎机、风机等采取减振、隔声措施。进、排风口做消声处理。同时在车间外和厂区空地搞好绿化等措施。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牛粪、生活垃圾和沼渣三部分,牛粪和沼渣作为有机肥生产的原料,生活垃圾含有可利用的有机物含量大的拟进行堆肥还田处理,其余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就地处置,措施可行。 3、结论 废气、废水:有效治理。 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项目建成后企业厂区噪声排放标准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弃物:最大限度资源化利用,所有固废得到有效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位于禄丰县彩云镇林业站刺云石基地和彩云村委会马鹿箐,企业在采取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会改变现有环境使用功能,符合评价原则。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在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需要指出的是,本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诸项落实本项目建设各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强化环境管理,真正实现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七、项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禄丰彩云印象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6929369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吉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研究所 电话:15288443405 传真:0871-3922284 邮 编:650500 八、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2012年7月10日—7月2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 查阅报告书简本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25日。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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