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芦山河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公示 公众参与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评价区公众及相关团体对建设项目的认识,让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实施后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该总体规划建设项目在建设决策中的科学化、民主化。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盈江县芦山河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盈江县芦山河水电站工程 ·项目概要:盈江县芦山河水电站工程位于香柏河支流芦山河上,该河属于支那河流域,系依洛瓦底江水系。1#拦河坝址位于香柏河上游河段;2#拦河坝址位于芦山河上游河段;3#拦河坝址位于芦山河上游支流河段。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6300kW,年利用小时数为4522h,年发电量5698万kw.h。引水系统中选定引水隧洞开挖洞径2.2m,高压管道内径1.2m,电站最大水头329m,最小水头317m,平均水头323m, 水量利用系数75%。本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1950.00m,拦河坝最大坝高26m,总装机容量12.6MW,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本工程为Ⅳ等工程,大坝、厂房、引水隧洞等永久性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导流洞等临时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 ·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拦河坝、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本工程总投资6227.61万元,静态总投资5976.33万元。工程总工期24个月。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省盈江县志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雅冠 联系地点: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 联系电话:1398826621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云南靖尚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270号(650228) 联系电话:0871-6244621 传真:0871-624465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工作程序进行。 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环境减缓措施,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以信息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环评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 (2)各阶段工作安排
准备阶段:收集、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一次信息公示。
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正式工作阶段将采取问卷调查、网络公示或其它方式等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二次信息公示。
(3)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结论,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首先开展相应的现场调查与查勘,并对工程建设影响涉及范围的环境质量(如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等)、污染源、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地方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与功能区划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背景资料,识别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敏感目标。并对本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与分析。此外,按照国家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将在现场调查中开展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来自工程影响涉及范围的有关单位、公众及相关专家的意见。按照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评价工程建设可能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对不利环境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编制《云南楚雄矿冶双河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4)审批程序
报告书经不断完善后,由建设单位提交至云南省环保厅申请行政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包括: (1)公众对于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对工程涉及区域环境状况的看法; (3)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施工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运营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工程在环保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 (七)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2012年7月10日—2012年7月25日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联系。 特此公示。 云南省盈江县志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