浰源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浰源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项目位于浰源镇新街村岭背,项目工程的厂址建设用地49950.00平方米,垃圾场的总库容为7.93万立方米。进场主干道,长约2公里,按山崎重丘三级公路设计。项目建设规模:确定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浰源镇人民政府;电话0762-5130002;地址:浰源镇中心路1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1201号) 电话:0755-89970066 联系人:方先生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开展公众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问卷发放、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6、根据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对报告书进一步修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将报告书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泛征询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浰源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及相关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认为目前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希望采取什么方式减缓环境影响;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征求意见,为期七天。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