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与榆树市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榆树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与榆树市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工程位于榆树市西侧和南侧,第二水源、第三水源所在地;拟封场的榆树市垃圾填埋场位于榆树市城区东北部横道子村东侧。 榆树市设有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为加强饮用水源的环境保护工作,榆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提出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设置围栏,一、二级保护区内树立界碑、警示牌并拆除二级保护区内现有厕所一座,新建环保公厕一座。另外,位于榆树市城区东北部横道子村东侧的榆树市老垃圾填埋场,原为一处天然坑地,主要填埋城市生活垃圾,目前已使用10年,其服务期限已满,由于该垃圾填埋场最初建设时,未采取防渗措施,故如果继续使用,超期服务,有可能污染地下水,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也有侵占周围土地的隐忧。因此,榆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同时提出对该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处理,防止垃圾填埋场超期运行污染地下水。项目总投资3980.69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废水、废气、设备噪声、固体废物污染影响。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由于工程本身属于环境保护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明显地改善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治理工程本身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管理期主要环境问题仍表现为垃圾场封场后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 ⑴废水:在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时,施工过程不用水,且不在饮用水源地设置其他临时设施,故不产生生活污水。因此,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垃圾填埋场封场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拟设置防渗旱厕,并定期请环卫部门清掏,统一处理。同时,施工人员应尽量利用现有居民设施,分散租用当地民房,将生活污水排入居住地的民用旱厕中。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饮用水源地现有垃圾清运过程及垃圾填埋场封场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施工扬尘。在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施工期的噪声影响主要集中在垃圾填埋场封场过程。对于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安装消音减振设施,同时在晚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不得作业,昼间运行机械的时间也应避开人们的休息时间,以免造成噪声扰民影响。 ⑷固体废物:本项目拟将饮用水第二水源地堆存的生活垃圾运至榆树市新建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同时,拆除第三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旱厕一座,拆除后新建一座环保型移动公厕。该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拟将其运至榆树市新建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由于运输量较少,且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故对环境影响较小。 管理期: ⑴废水:由于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作业后,不设常驻管理人员,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建设单位拟将其通过真空吸污车运送至榆树市在西北郊立新村新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利用新建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经其处理达到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后排入榆树市污水处理厂,最后经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兴隆沟。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 本工程完成后,填埋场将设置排气、导气系统,及时收集并导出因垃圾降解产生的填埋气体,气体导出系统设置甲烷气报警器和燃烧装置,定期监测填埋气中甲烷的浓度,一旦其浓度≥5%,立即(或自动)点火燃烧排空,避免发生爆炸。同时,加强填埋场运行管理。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⑶噪声:垃圾场封场后,场内的噪声源主要为渗滤液泵、渗滤液运输车等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强度为80-90dB(A)。拟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上充分考虑设备噪声水平,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 ②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可能有所增加,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 ③减少夜间车辆行驶的次数,将对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④在填埋场四周边界处,适当建绿化带,可有利于对噪声的削减。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将在第二、三饮用水源地现有各村屯及水源地保护区周边设置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将生活垃圾清运至榆树市新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另外,本项目将新建一座免水打包型环保厕所,产生的粪便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由于榆树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作业后,不设常驻管理人员,故不产生职工生活垃圾。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符合榆树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的选址合理可行;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评价区域内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满足项目要求;公众认为项目的建设可行。 综上所述,只要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达到本报告书的排污水平,则在本评价区域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当地进行《榆树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与榆树市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调查表》。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榆树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431-83637578 环评单位: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工 联系电话:0431-86785669 二○一二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