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拟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的里水镇禹门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里水镇禹门生活污水处理厂 2、基本情况:里水镇禹门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用地面积约17342平方米,投资总概算为4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远期规模6万吨/日,采用A2/O微曝氧化沟工艺,纳污范围8平方公里,主要收集处理洲村片区的生活污水,截污管总长7公里,加压泵站1座。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格栅除污机2台,滗水器8台,罗茨风机3套等,处理后污水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的二级标准要求,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符合一级B标准要求。 经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批复(南环验函[2011]115号),经现场检查核实,本项目申报的设备基本具备试生产条件,同意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的里水镇禹门生活污水处理厂投入试生产。现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主要原辅材料:水、电等 4、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5、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6、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 7、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南环综函[2009]192号 8、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调查单位: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9、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协助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10、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东省城建设计院 11、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环保验收监测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谱尼测试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业主单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9月25日经原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批复。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有关要求。并建立了环保管理体系和环保管理制度,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南)环境监测Y“综”字(2012)第052801号]结论显示:里水镇禹门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负荷平均达96.8%。经监测,该废水治理设施治理效果良好,废水经处理后所监测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的二级标准要求,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符合一级B标准要求。经核算,验收监测期间,里水镇禹门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南环综函[2009]192号)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厂界噪声各边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根据谱尼测试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W06293000906B号]结论显示,厂界恶臭以及厂区内恶臭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主要方式
在2012年7月11日至2012年7月24日内,公众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欢迎公众积极参与。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 联系人:邢厂长 联系电话:0757-85121878 (二)公众调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协助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七楼
联系人:郑工
电话:0757-86291772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污水处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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