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西 于 2012-7-11 16:23 编辑
梁平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破器材总仓库项目第二次公示
你们好!
本公司民用爆破器材总仓库项目正在筹备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向各位公示,以广泛征求受项目施工影响的公众、关心工程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民用爆破器材总仓库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梁平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421.9万元
建设地点:梁平县金带镇金城村6组和任贤镇任贤村7组交界处
建设内容:本公司将建设用爆破器材总仓库项目,主要建设5座仓库,1间库区岗哨,1个消防水池。其中1#~3#用以储存工业炸药,炸药储存量均为16t,1#与2#仓库同时储存索类2万米,4#~5#用以储存工业雷管,4#仓库储存量约30万发,5#仓库储存2万发。消防水池的蓄水量约200t。
2、环境影响及控制措施:
施工期
施工噪声将对环境及周围居民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应严格按规程操作,文明施工,并在夜间禁止施工,确因施工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须提前3天到环保部门另行办理审批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扬尘也会对周围环境有所影响,控制措施为合理安排物料进出场地,优化进出车辆的路线和车次,场地和道路每天采取浇水防尘。施工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会污染地表水质。
营运期
营运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厌氧发酵处理后,定期清挖,用于周边农田、绿化等施肥,不外排;营运期废气主要是进出炸药仓库的运输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尾气,因进出炸药仓库的车辆较少,机动车尾气以无组织排放,其污染物的排放量很小;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爆炸物品运输车辆进出炸药仓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炸药仓库周围山体、绿化等隔声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营运期生活垃圾全部袋装化,且安排专人负责收集,送至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业主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表1所示。
表1 建设业主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梁平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地 址: 梁平县金带镇金城村6组和任贤镇任贤村7组交界处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7、179号
联 系 人: 肖毅 联 系 人: 樊昌井
联系方式: 13709451420 联系方式: 023-6808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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