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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灯塔至安平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东源县灯塔至安平公路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东源县灯塔至安平公路; 3.投资规模:2091.2544万元; 4.建设规模: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源县灯塔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新科 电话:1350231010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020-85636136 传真:020-32219289
联系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2栋602
E-mail:huanpingbu@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东源县灯塔至安平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四、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施工期破路及开挖过程造成的水土流失、汽车运输扬尘和施工扬尘、汽车运行噪声、交通阻碍等环境影响。 营运期道路运行带来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影响。 五、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①取土、废渣等各种施工行为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及时做好取弃土场和公路沿线的环境保护及植被恢复工作;②在取土场设置排水沟、截水沟,减少降雨侵蚀力;③营运期采取绿化、安装隔声窗、部分路段禁止鸣笛等措施做好沿线的敏感点噪声防护,沿线设置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进入公路排水沟管网。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采取各项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上述环境问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大量的依据和采取的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环评简本可发邮件至huanpingbu@163.com索取,欢迎公众以公示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您对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对环评结论的建议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即2012年6月11日-2012年6月20日。 东源县灯塔镇人民政府 201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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