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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湖南省环境保护局下设二级机构,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成立于1979年,2008年12月更名为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心位于岳阳市,主要负责对洞庭湖及岳阳市环境空气、降水、地表水、土壤、生物、生态、放射性、电磁辐射等各种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进行常规监测;负责长江,洞庭湖,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与管理;定期向国家、省、市呈报岳阳市长江流域和洞庭湖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定期向国家、省、市公开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周报、月报、预报及地表水水质月报,年报;对岳阳市各有关排污单位进行监视性监督监测,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提交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监督检查监测报告;承担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对人才的需求情况,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环境监测技术岗位3名
二、应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分析化学、环境监测、分析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均可报名。
(四)具有博士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的人才优先录用。
(五)年龄要求:3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素质人才可适当放宽)。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办法: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各100分。岗位的应聘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视名情况报请省人事厅批准后方可开考。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先后,按照1:2的比例(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合计为综合成绩。
对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并优先录用。
4、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由人教科组织对象进行考察,并向中心领导汇报,会议研究决定拟聘人员。
5、经站领导会议集体讨论同意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6、审批后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7、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留好联系电话)。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本中心同类人员待遇。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4月10日至2009年4月30日17时止。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留存,不退还)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并填写报名表,考试时应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照片。
报名地点: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人事科
联系人:易敏方凯
联系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邮编:414000电话:0730-8879620
E-mail:fangkai008@yahoo.com.cn
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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