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咸宁市桂花中路工程建设及环境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咸宁市桂花中路建设工程
二、工程概况:
咸宁市桂花中路建设项目东起滨河北路中段武警咸宁支队驻地南侧,其间横穿十六潭路和金桂路,西止青龙路中段,并与之交接,桂花中路全长3100m,路面宽20m,双向4车道,其中机动车道14m;双边人行道,人行道单边 3m;双边路灯,双边绿化带,绿化带单边3m。工程总投资1234.2万元,占地121亩。
本工程计划2009年5月初开工建设,2010年12月底建成通车,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三、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
| | | | | 物料堆放时加盖蓬布;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灰土拌合站和沥青拌合站设置在远离居民点处
| | 对工程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
| | 采用低噪声机械;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
| | 及时外运至当地固体废物处理场或送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处理场处置
| | 集中堆放,并联系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加强公路交通管理;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
| | 采取绿化等措施减轻机动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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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 位:咸宁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尤能华
地 址:咸宁市温泉路30号
邮 编:437100
电 话:0715-8267255(传真)
E-mail:
xnhks@163.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⑴ 工作程序
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编制报告书阶段。
⑵ 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污染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公众参与、方案比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和环境可行性论证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项目选线是否合理,对征地拆迁的意见和想法,是否服从征地拆迁和安置计划,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农、牧、林业生产、和当地人们生活带来的影响?本项目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建议,其它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5日内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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