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荣程钢铁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重载运输车辆车轴摇枕侧架制造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唐山市荣程钢铁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5月29日~2012年6月7日对本项目建设概况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针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载运输车辆车轴摇枕侧架制造项目 工程概况及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400200平方米,主体为一座年产20万吨重载货车车轴、摇枕、侧架等铸件为主的精密铸造工厂。基本工艺流程为:废钢资源的收集和储存——感应电炉的熔炼——连续铸造——铸件的精整——检验——打印标记和喷码——出厂销售。主要工艺装备为两座容量为40吨的感应电炉,连续铸造机,铸造机器人以及其他有关辅助生产设施。项目主要原料为废钢铁,产品主要为多种不同规格钢种的铸材。 二、主要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 1、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建设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工地道路扬尘占全部工地扬尘的60%,其它扬尘占40%。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施工场地道路应该硬化,施工区四周以围屏遮挡,防止尘土飘逸扩散;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保持整洁,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在施工现场进出口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 (2)声环境 建设期噪声主要来自土方开凿,施工建设等机械噪声。噪声值较高,声功率级在90dB(A)左右。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此外,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需安排在日间。 (3)水环境 建设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的土方阶段降尘、冲车水、混凝土养护水及路面清洗水。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和矿物油;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悬浮物。 水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简易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初步处理,不得随意漫流。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及沉淀池的泥沙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建筑固体废弃物一起处置。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排入原厂区化粪池处理。 (4)固体废弃物 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进行。在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过程中,根据需要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和设施,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废料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 (5)生态环境 施工的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会造成少量地表植被被清除,使地表裸露,增加水土流失。 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不得随意扩大取土范围,严禁将工程弃土弃渣随意置于绿地之上,更不允许随挖随倒;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等的恢复工作。 2、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与防治措施 (1)水环境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冷却循环水,分别在净环水系统和二次冷却浊环水系统中循环,循环率分别为97%和95%,主要损耗为自然蒸发和工艺损耗,不对外排放废水。此外,本项目还有极少量地面冲洗废水与设备冲洗废水,主要含有石油类、铁屑、SS,由地面排水沟收集后,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进入浊环水过滤器,循环使用。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 本项目主要加热方式为电炉加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烟尘、粉尘。个别铸件采用正火工艺进行表面处理,使用转炉煤气做为正火加热炉燃料。转炉煤气的主要成分为CO,燃烧产物主要为CO2与少量未燃烧完全的CO。 根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年版),本项目烟尘、粉尘的年排放量分别为12t/a、40t/a,排放浓度分别为27mg/m3、91mg/m3,低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150mg/m3。经预测,项目建成后,厂界与附近敏感目标烟(粉)尘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正火工艺仅个别铸件采用,平时很少使用,CO产生量非常少,对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电炉上侧加烟尘收集罩,并在主厂房屋顶设计二次除尘罩。电炉除尘罩收集的高温烟尘与屋顶二次除尘罩烟气相混合,降温后统一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两座电炉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布袋总过滤面积10000m2,烟囱高度30m,除尘有效率99.9%。 ②厂房二次除尘罩同时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烟尘。 ③铸造生产线共计两条,生产线上侧配加吸尘罩,各配一套布袋除尘器,过滤面积设计1000m2,烟囱高度15m,除尘有效率99.9%。 (3)声环境 拟建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电炉冶炼、各类风机、运输机械等,噪声源强70~100dB,经预测,在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后,衰减至厂界的噪声值叠加噪声背景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敏感目标预测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本项目对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在允许范围内。 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高质量、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配套减振基础。 ②采取风机加装消声器,设减振基础。 ③生产设计采用封闭式设计,并安装隔声门窗。 ④高噪声设备布置在离厂界和敏感点较远的地方。 ⑤设备安装时作好泵、风机、电动机静平衡,防止因运动部件偏心而产生的附加噪声。 ⑥泵、风机、电动机主轴轴承及其他传动轴轴承控制侧隙量,加强管理,使设备处于要求的状态下,减少轴承滚动体撞击声。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石棉等耐火材料、废铁屑、废砂与生活垃圾。其中,废石棉属于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废铁屑收集后可全部回用,做为生产原料;废砂可投入本项目旧砂再生生产线,回收率约为80%~90%,其余对外出售,做为水泥原料与建筑填料;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联系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三、主要结论 本项目位于滦南县城东部工业聚集区内,厂址选择合理。采用政策鼓励的短流程工艺,使用连铸机、铸造机器人等先进铸造工艺与设备,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建设期与运营期对外界环境排放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后,经预测,各项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在允许范围内。 本项目实施后,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根据本评价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工作。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是否知道或了解本项目情况、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工程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2012年7月26日。 五、意见反馈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049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左家庄12号 邮编:100028 联系人:刘士锐 电话:(010)66358596 电子邮件:bj9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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