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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柞水县交通运输局委托长安大学对“省道102线石镇至石瓮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省道102线石镇至石瓮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省道102线石镇至石瓮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柞水县石镇街道起点(省道102线K64+349),终至石瓮镇柞水溶洞处省道102线上(K78+095.613),路线全线长13.746613km。路线途径石镇、下梁、石瓮镇,线位大部沿老路布设。本项目计划为K64+349~K71+700段于2012年11月至12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1月开工,2013年10月建成通车,建设工期9个月;K71+700~K78+095.613段于2012年3月至4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14年5月开工,2015年2月建成通车,工期9个月。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柞水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柞水县城南关
邮编:711400
电话:0914-4323863
联系人:张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126号长安大学436信箱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882
电子信箱:shangl@chd.edu.cn
联系人:商连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 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 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请做出预测;
⑶ 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⑷ 修建该公路后,城市(区、乡)和土地规划方案将有所变化,请做出规划预测,并请对国土增值进行预测;
⑸ 修建该公路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⑹ 修建该公路对文物古迹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⑺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在公众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2.7.17~201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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