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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 | 环办函〔2009〕272号 | | 关于举办全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班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促进规划环评的发展,提升规划环评管理队伍的理论及实践能力,提高规划环评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全国性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09〕171号)安排,我部定于2009年7月至12月举办六期规划环评培训班,其中三期管理人员培训班,三期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具体工作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管理人员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市的环保部门及相关部门从事规划环评管理的人员;技术人员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主要为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荐单位中从事规划环评编制和研究的技术人员。
二、培训教材及授课老师
本次培训使用《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案例讲评(第一辑)》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案例讲评(第二辑)》作为参考教材,邀请国内典型案例的技术人员和战略环评领域的权威专家负责授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
管理人员培训班初步定于2009年7月7~9日(第6期)、7月14~16日(第7期)和11月3~5日(第8期)举办,培训地点在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每期培训时间为3天,提前1天报到。
技术人员培训班定于7月至10月举办,每期培训时间为5天。具体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事宜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另行通知。
四、培训班报名
请各单位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管理人员培训班2009年5月4日起开始报名,请参加培训班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我部(010-66556757)。管理人员培训班每期限额100人,不收培训费,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每期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开班前2周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布。
技术人员培训班自愿报名,具体事项由承办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5月第二周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发布。
五、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 谢慧 刘莉
电话:(010)66556425,66556784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李忠华
电话:(010)51095481,51095479(传真)
附件:规划环评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单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环评 规划 培训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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