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paul0019 于 2012-7-20 15:34 编辑
北京市密云县天基万邦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第一次公示 我单位建设北京市密云县天基万邦中医医院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密云县果园西路38号院内9号楼,小区西邻果园西路。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888.67平方米,我单位建成投产后,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运营,对公司的环保工作从严要求,使运营过程产生的“三废”能够达标处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北京市密云县天基万邦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甲字第1042号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中心南街37号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时间 公众可于5月21日~6月1日期间,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建设单位:北京市密云县天基万邦中医医院 201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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