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内蒙古乌拉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内蒙古乌拉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内蒙古乌拉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4)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拉盖湿地自然保护区境内和东乌旗相关乡镇 (5)项目投资:项目建设投资总额2812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2.1 施工期影响 (1)房屋工程建设、道路施工和河道疏浚过程中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影响; (2)房屋工程建设、道路施工和河道疏浚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及装修废气影响; (3)房屋工程建设、道路施工和河道疏浚过程中产生的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影响; (4)房屋工程建设、道路施工和河道疏浚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 2.2 营运期影响 (1)管理局办公楼、两个管理站以及三个管护点的员工生活污水; (2)管理站及管护点锅炉燃煤烟气及巡逻车等车辆机动车废气; (3)营运期噪声主要是自然保护区巡逻车辆噪声,管理局和管理站点给水泵站噪声,噪声值在90 dB(A); (4)管理局办公人员产生的办公及生活垃圾;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3.1 施工期对策 (1)加强施工期管理,控制施工时间,减缓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影响; (3)管理站及管护点处施工人员则利用就近牧民家的生活设施,污水经化粪池处置后用于浇灌草原。管理局位于市区内施工废水利用附近已有生活设施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 (4)施工期间平整场地时表层植被可送予牧民作为饲料;河道疏浚的泥沙可根据河道坡度进行自然找平,不进行堆放。建筑垃圾应送指定的专用渣土场处置,以减轻或避免对环境的污染。 3.2 营运期 (1)管理局采用集中供暖,无锅炉烟气污染,管护点冬季不供暖。2个管理站自建燃煤热水锅炉,且采用型煤锅炉,经15m的烟囱高空排放,锅炉烟气能满足国家标准; (2)水泵房经减震处理,防止震动向外传递,再经墙壁隔声之后,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污染; (3)管理局及管理站位于城镇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置; (4)管理局办公楼内的生活污水经管理局化粪池处理后排污镇污水管网,进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2个管理站建冲水型厕所,3个管护点建简易厕所,故自行处置后用于施肥于附近草地,做到就地利用。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评价对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在借鉴已有监测分析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模式模拟预测了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能够对该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废气、废水及噪声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环评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1911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8938188 建设单位:内蒙古乌拉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里雅斯太镇罕乌拉南路 邮政编码:026300 联系电话:0479-3220623 E-mail:37205652@q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众之日起1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