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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环保局三年不签合同,拖欠工资,还捏造谎言污蔑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阅读我这个平民老百姓的来信,我想曝光合肥市庐阳区环境保护局三年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不为我购买任何社会保险,拖欠我两年工资的情况,并对该局局长马兵江同志工作作风问题进行曝光。 1、举报人资料:姓名:钱祥,性别:男,年龄:27,身份证号340111198612167514,系原合肥市庐阳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5005609492.
2、被举报人资料:单位名称:合肥市庐阳区环境保护局,地址:庐阳区政府10楼1011、1012室。主要负责人:马兵江,职务:局长。
3、投诉举报事实:我自2009年4月7日进入该局工作,至2012年3月25日离职,此期间,我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但该局局长马兵江同志以种种理由敷衍推脱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给我购买任何保险,2009年4月至2010年2月这十个月的工资,也未按法律规定按月支付,而是在2010年2月春节前两天才支付,按每月1500元标准,由于未给我办理工资卡,共支付我现金15000元人民币。2010年2月至2012年3月25日的工资至今未支付。我在咨询律师后,深知该局严重违法国家劳动法的规定,于是,我于2012年4月与该局局长马兵江同志就此事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赔偿,并支付拖欠我的工资,但马兵江同志的态度是置之不理,万般无奈之下,我唯有请尊敬的张市长为我做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该局目前还有一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姓名陈昱中,由马兵江局长2011年12月私自招入,另该局在马兵江同志的领导下,无任何规章制度,无专业财务人员,账目混乱,马兵江局长私自处理财务,局里各项财务支入支出不明,2011年庐阳区政府奖励给庐阳区环保局的秸秆禁烧奖金一万元也由马兵江局长私吞,马兵江局长还多次违反市政府第142号令,违规审批多项环保建设项目,并私自指定环评公司,收取环评公司回扣,如安徽省四维环评公司,就是由马兵江局长指定给办理环评手续的人,市民想办理环评手续,若不找马兵江局长指定的环评公司办理,则不给予审批通过。我现请求李局长为我做主,要求庐阳区环境保护局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我赔偿,并且支付拖欠我的工资,并对马兵江局长的工作作风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我愿意为我举报的事实负法律责任。此前我已在政府网站对此事进行了举报,以下为政府部门给予我的答复,我相信是出自该局马兵江局长的手笔,请大家阅读一下:( 回复内容中的括弧内内容是一位网友转帖时提出的质疑)
回复内容:钱祥08年秋季大学毕业后大半年时间未找到工作,其父亲很着急,因当时的合肥市环保局庐阳分局人手少,且正在进行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拟找人临时帮忙,其父亲通过关系介绍到分局帮忙,(当事人是谁?是否渎职?怎么处理?)因无编制、缺经费,该局申明只是临时性质、临时帮忙,等其找到工作后随时可以离开。(政府部门成为失业人员的托管单位???)尽管如此,该局还是请求庐阳区政府拨付一定的资金,适当给予钱祥经济补贴,但庐阳分局认为钱祥系非聘用人员,与当事人一直并没有签订合同。钱祥在庐阳分局帮忙的时间内,该局多次说明无法解决身份、工资待遇等相关问题,也不能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告知其随时可以离开,钱祥因未找到合适工作,一直未离开,因熟人介绍,该局也不好强行赶他走,(该局负责人是否该承担责任?为什么这里不说)庐阳分局给予其的生活补助因为无经费来源也不能按月支出,2009年的经济补足还是在2010年春节前通过区政府办申请领取,(以何名义申请的何费用????)2010年、2011年两年因资金紧张经济补助区政府至今未给兑现,情急之下,马兵江局长本人从家里拿出每年各4万元(两人,每人各2万元)暂时垫付,(1、还有一人是谁?也是关系户?2、暂时垫付后来可报销了,如果没有,那么该同志是雷锋。如果报销了,怎么走账的?这样的帐都能走,财务竟然查了没有问题????)当时钱祥本人并无异议。 2011年底开始,该同志一直心神不定,来单位也是经常迟到,早退,时常不来,因不是该局人员,该局也不便管理。该局从其父亲处得知,该同志正在与家庭闹矛盾,原因是其在QQ聊天时认识一女士,关系特殊,经常不回家,而与新认识的女子同居,其妻子、父母知道后,均激烈反对,但该同志一意孤行,依然申明要舍弃家庭,断绝家庭及父子关系,致结婚8个多月的妻子于不顾,断然与新结识的女子领取了结婚证书,从此消失到外地,目前该局无法与其联系。钱祥与庐阳分局未签订合同,系劳动关系纠分,按照属地管理应由所在地庐阳区人社部门仲裁,至于钱祥反映的账务问题,经调查该局实行的是报账制,局指定专人负责,现在由区财政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关系户的非编制工资都能走,这是什么结算中心???),没有找到马兵江局长eiafans证据材料。关于反映马兵江局长本人指定环评单位、收取环评单位回扣、非指定单位不予审批问题,经调查没有找到马兵江局长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证据材料,该局从未拒绝过有资质单位编制的环评报告审批问题。
接下来,我为大家解读一下,看看政府部门到底有多么官官相护,
- 马兵江局长说我当时是临时聘用人员,纯属捏造,是因为马兵江局长收了一万元的贿赂(并非我贿赂),才让我进入当时的合肥市环保局庐阳分局工作,并且承诺会签订合同成为正式工作人员,而且马兵江局长从未说明随时可以离开,而是一再的以很快就签订合同为理由,让我一直为其工作。2011年底由于在该局工作快3年,但是马兵江局长不发工资,不签订合同,不购买保险,我一直没有经济收入,我前女友因此事与我闹过多次矛盾,前女友家人反对其与我来往,万般无奈下,我就是因为马兵江局长一直不发工资,前女友与我分手,这一切是谁的错?谁能忍受工作快3年,工资也不发,保险不买,合同也不签?至于马兵江局长捏造我与一QQ女孩聊天,那纯属无稽之谈,马兵将局长,您的QQ上有多少聊天的女士,你比我更清楚吧?这件事之后,我于2012年3月份与我的妻子领证,我妻子是我现实中的朋友,此事让我与家人产生一些家庭矛盾,马兵江局长,你可以去民政局查一下,你的谎言就无攻自破了,不要捏造谎言来掩盖事实。我的家庭矛盾与你拖欠工资,有关系吗?不要转移大家的注意力。至于马兵江局长说我2011年底由于家庭矛盾开始迟到早退,那更可笑了,2011年11月,由于该局一位姓吴的老同志因年龄退休,马兵江局长要我独立接手其工作,要经常外出处理信访,勘察现场,每次外出处理信访,勘察现场,我都是得到马局长的同意才执行,每次处理信访勘察现场,我都是以局里其他同事的处理方式为标准来执行,如果这也叫迟到早退不来上班,那其他人也是迟到早退不来上班吗?我在那工作了3年,马兵江局长你有多少次不来上班,多少次下午早退?多少次因为晚上私生活喝多了酒,第二天不来上班,下午不来上班?你自己最清楚了。该局连最基本的考勤制度都没有,你作为局长就是这么”以身作则“,喝多酒就不来上班,我们辛辛苦苦处理信访勘察现场就是早退,这是什么道理呢?举报你不发工资、拖欠工资的事实,你就以私生活、家庭矛盾来转移话题,那你的私生活有多乱,你多次应酬带着金裕皖酒的一位女总帮其推销金裕皖酒,要求多家环评公司任务购买金裕皖酒,是否也需要曝光一下?至于马兵江局长说2010、2011年的工资是他自己掏的,真有活雷锋?拖欠两年工资未发,居然还捏造自己掏钱发工资,可笑至极,工资卡都没有,你如何发工资?至于说没有查到马兵江eiafans以及违法审批的证据,这明显是官官相护,作为原内部人员我清楚,我在该局工作期间,财务一直由马兵江局长一人独自管理,虽有一个女孩是财务,但是所有涉及钱的事,都是马兵江局长一人管理,经济状况其他人根本不清楚,区政府每年都给予各部门拨款,但是该局就一直没有钱,钱都哪去了?不说别的,2011年区政府奖励的秸秆禁烧一万元奖金,由马局长保管,同年过节,马局长每人发了500元过节费,那剩下的钱哪去了?一局之长私自管理财务,那要财务干嘛呢,当摆设吗?马兵江局长违法审批了多少环境建设项目,收了多少环评公司回扣,我不清楚,我清楚的是马兵江2008年才当的局长,之前在合肥市监测站工作,2010年马兵江局长购买了一套200平米的新房,价值约60万,当年又买了一辆价值25万元的轿车,其女儿当年考上大学,在浙江传媒学院,学费不菲,大家试想想,这一切加起来要多少钱,马兵江局长你一年工资有多少,一个月4千5的工资,你如何负担的起?政府部门真的有调查?你们真的把该局审批的环评一本一本认真调查了?有多少违反合肥市政府142号令的,多少饭店开在居民楼下,被居民多次举报的?做人要厚道,我就是个平民百姓,在该局工作三年,任劳任怨,结果拖欠工资,还要这样污蔑人,那我就来把这你个“清廉”的马局长歌功颂德一下。庐阳区政府不调查,合肥市政府呢,安徽省政府呢,我相信在这样一个法治国家,总会有人为百姓伸冤。我不怕上访,因为我有理,因为事实是不会变的。无风不起浪,我希望相关部门能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的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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