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泰达伟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华业鑫园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内蒙古泰达伟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开发区110国道以南,博奥路以东新建“华业鑫园小区”建设项目。现已委托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环发2006[28号]),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泰达伟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华业鑫园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开发区110国道以南,博奥路以东。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869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948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6702.6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92674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3231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2560.32平方米、其它公建建筑面积4320平方米。 本项目新建1-4层为商业的11层住宅楼4栋、11层住宅楼4栋、6层住宅楼20栋、底层为车库的4层住宅楼5栋、3层幼儿园1座、4层局部2层的物业及公建1栋、4层商业楼4栋、11层商业楼1栋。 公共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上下水管路、天然气管路、供电线路以及项目区内的绿化、道路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泰达伟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柴华 联系电话:1868609292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674716534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2号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信息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主要包括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等)——公示环评报告主要内容——报告书送审——专家技术评估——报告修改——报批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从建设项目的“区域规划相符性”、“项目选址可行性”、“环境影响”、“达标排放”、“总量控制”以及“公众参与”等角度,分析论述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本项目的其它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公示时间 您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内蒙古泰达伟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