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广东汇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选址于阳春市春城大岗脚、省道S227东面。项目占地面积约134987.2m2,建筑面积49000m2。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年生产电梯配件5500套、厅门附件6000箱、COP 5500套、对重框架5000套。 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2.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水质良好,各断面的监测因子均能符合漠阳江Ⅲ类水质标准。 2.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SO2 、NO2和 PM10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2.3 厂界声环境现状拟建项目厂址厂界四周声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昼间在43.6~59.8dB(A)之间均低于所执行的环境标准60dB(A),夜间除南边界外均在37.8~44.2dB(A)之间也均低于所执行的环境标准50dB(A),南边界可能由于粤鹏特钢生产时产生噪音,使得夜晚南边界的噪声指标略高于标准值。综合来看,监测数据表明工程厂址区域的声环境状况一般。 2.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拟建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大部分质量现状良好,有小部分指标超标。pH偏酸的原因可能是南方土壤偏酸性,并且有酸雨的干扰,使得测得数据偏酸性。并且项目所在地处于农村地带,可能由于一部分生活污水未经过处理之后排入外环境,造成了总大肠杆菌数和细菌总数超标。综合整体指标来看,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般。 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3.1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预测结果表明,在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废水经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漠阳江,不会对漠阳江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在事故排放时,CODCr和石油类浓度超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不多,不致影响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对污水的处理效果。为保证外排废水满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建设单位应采取严格的管理手段和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废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杜绝废水的事故排放。 3.2 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预测预测结果表明,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盐酸雾点源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147 ug/m3,出现在下风向176m处,浓度占标率为0.29%,没有超过标准的10%,对环境的影响很小。项目喷粉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28.62 ug/m3,出现在下风向266m处,浓度占标率为0.19%,没有超过标准的10%,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事故排放时,项目盐酸雾点源的最大落地浓度为1.47 ug/m3,出现在下风向176m处,浓度占标率为2.94%,没有超过标准的10%,对环境的影响很小。项目喷粉粉尘点源的最大落地浓度为28.62 ug/m3,出现在下风向266m处,浓度占标率为19.08%,超过了标准的10%,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因此,应该杜绝事故排放。 3.3 厂界声环境影响预测预测结果表明,工程建成投产后,厂界四周噪声均有所增加,昼间增加了0.2dB(A)~0.6dB(A),夜间增加了0.3dB(A)~2.0dB(A);厂界噪声昼间在44.9dB(A)~59.3dB(A)之间,满足所执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夜间在40.2dB(A)~52.4dB(A)之间,厂界南面有超标现象,超标2.4 dB,可能是厂界南面的粤鹏特钢生产时产生的噪声。 为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带来的环境影响,企业应在合理布置与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对噪声源设备的消噪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工程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通过对各类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使拟建项目产生的废物对土壤、水体、大气、环境卫生以及人体健康的影响减至最低的程度,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所在地位于粤西桂南沿海诸河阳江阳春地下水源涵养区,属于Ⅲ类地下水功能区。本项目所在地不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范围。厂区对地下水可能产生影响的区域为废水处理站、化学品仓库、固废临时储存场所,通过对各场所采取防腐蚀防渗处理,并加强环境管理后,项目不会对所在地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 清洁生产结论 拟建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和生产设备,使用清洁原料,低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少,达到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5.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建议的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和指标见下表,该总量控制指标较为合理并具有可达性。 表1 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6.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结论 本工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能源消耗及污染物产生量均较少,同时工程中末端污染控制措施也较为完善。工程废气、废水污染源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所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是同类行业目前普遍采用的方法,其运行及管理技术是成熟可靠的,工程建成投产后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工程设计中拟采用的环保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7.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了解到有44人赞同拟建项目建设,占总接受调查人数的88%,没有人对此持反对意见,绝大多数人赞同项目建设,本报告采纳公众的意见。调查过程中所有接受调查的公众均对项目建成后措施落实表示关注,提出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工矿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各项环保政策,督促企业“治污”“减污”。建议拟建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使项目的环境负效应降到最低程度。 8.结论 拟建项目属新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要求,环保措施技术合理、运行可靠,处理效果可以满足污染源达标排放要求,工程建成投产后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功能区划要求的控制范围内。 因此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三同时”的环保政策和各项环保规章管理制度,以及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拟建项目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9.建议 (1)本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2)本项目必须落实环境保护资金,确保环境管理、污染控制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应急方案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