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弋阳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弋阳县民政局拟在县城新区南岩镇西南的圭峰大道南侧杨家山城乡结合部建设弋阳县福利中心。项目现以丘陵山地为主,有少量农田,地势标高在41.00~61.90,西北植被以松林为主,东南植被少,部分为山地,东北邻已破产的原造纸厂居住区,东靠葛石村,南边有少量农田。总用地面积约200亩,厂址用地规划为文教行政用地。项目建成总规模为儿童100人,流浪乞讨救助站70人,光荣院(养护院)700人,老年公寓1100人,合计1970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要求,为了解公众对该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弋阳县民政局现将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西省弋阳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弋阳县民政局
建设地点:弋阳县新区南岩镇 工程规模:总规模为儿童100人,流浪乞讨救助站70人,光荣院(养护院)700人,老年公寓1100人,合计1970人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培训中心(暨老年大学与办公),接待中心与文化活动中心,光荣院(老人养护院),中、高档老年公寓,儿童院,康复中心,救助站,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辅助工程(后勤服务区,食堂,门卫、锅炉房、变电所、泵房、水池、亭廊、围墙、大门等);环保工程为(锅炉烟气处理设施、油烟净化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施、噪声治理、固废收集设施等);公用工程(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等);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弋阳县民政局
联系人:张卫华 地址:弋阳县方志敏大道中路7号
电话:13970950885 邮箱:89645780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赣州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赣州市文明大道20号 联系人:刘建明 联系电话:1390797593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规划及环保部门的意见,工程建设厂址附近是否有居民集中区、生态脆弱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地区。
(3)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书评价结论。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生产废气、生产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
六、工程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BOD、NH3-N、SS。该部分废水经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弋阳县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信江。本项目外排达标废水对信江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锅炉运行时产生SO2、NO2和PM10以及食堂油烟,分别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正常情况下经处理后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械设备等产生的噪声,声压级源强范围为60~70dB(A)。只要采取减震、消声、隔音降噪措施,以及厂区四周加强绿化等环保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入住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厅产生的餐厨垃圾和中心服务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送弋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项目产生固废对周边影响不大。
七、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要求,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利影响,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因此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节能减排”的原则,并切实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从环保的角度来看,乐安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工程(1×30MW)的建设是可行的。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项目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查阅报告书简本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1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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