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第一次网上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是龙井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位于龙井市城区及部分乡镇,包括龙井市区、城市新区、龙井开发区、华龙集团(原果树农场)、开山屯镇、东盛涌镇、老头沟镇、德新乡、智新镇。工程总投资2503.39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为改善龙井市城区及附近乡镇生活垃圾的收集及处理现状,根据龙井市及乡镇的人口数量预测生活垃圾产生量,本项目需建设20处生活垃圾转运站,其中利用现有转运站改造8处,新建转运站12处,配置可移动式垃圾压缩机和拉臂式垃圾车,生活垃圾收集压缩后运至龙井市生活填埋场。为了解周围公众对项目的支持程度,本次环评进行公众参与,希望广大公众能够多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环境影响分析;(6)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7)公众参与调查;(8)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3)环境质量状况;(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环境影响分析;(6)公众参与;(7)环境可行性及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8)结论与建议。 四、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区域环境卫生质量现状如何?(2)您认为本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3)您认为该项目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4)您认为该项目应注意的污染防治工作?(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此地的建设? 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2年7月5日起。公众也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本报告编制过程中会充分重视。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井市利民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井市安民街 联 系 人:乔品杰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07号财富领域1901室 联 系 人:柴 欢 七、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