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海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已基本完成中山市海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2012年5月23日~2012年6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中山市海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中山市海兰德化工有限公司建于中山市三角镇金鲤工业区B区,地理位置坐标为:N22°40′43″,E113°23′23″。主要从事工业塑胶涂料、木器家私涂料、印刷油墨及稀释剂的生产,现根据市场需要,我公司拟增资900万元扩建部分环保涂料,主要的产品有水性涂料、无溶剂环氧地坪漆和无溶剂聚氨酯地坪漆。项目扩建部分用地为厂区东南面的预留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21385.42m2,扩建项目劳动定员6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个小时。此次环境评价主要对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分析项目队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有:场地土方开挖回填等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污水、施工垃圾、来往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扬尘和噪声,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带来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环境影响 该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以及纯水制备废水等);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TVOC类有机废气等;生产设备噪声、通风设备噪声、原料产品搬运过程的交通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破坏的原料包装桶、废气处理产生的饱和活性炭、滤渣及过滤网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处理后均可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预计对环境不会产生很大影响。 四、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技术资料,通过初步工程分析,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防治效果如下: 1.施工期 (1)严禁在法例规定的允许施工时段之外进行施工,避免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2)在施工场地边界构筑围墙,建筑物外搭建挡风蓬,防止粉尘飞扬; (3)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和绿化工作,防止工地污水流入下水管道; (4)及时清理建筑垃圾,防止建筑材料运载车辆漏洒,污染道路及周边环境。 2.营运期 (1)水污染控制措施 三角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前,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物接触氧化设备进行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后排放,污水管网完善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民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纯水制备废水中主要含有大量的可溶性盐类,有机污染物浓度较小,可不经处理直接外排。 (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布局,做好隔声、减震、消声等防治措施,在厂边界外设置绿化带,以减小对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防治对策 对固体废物实行从产生、收集、运输、贮存直至最终处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运输过程的事故风险防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管理应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等批准。 固体废弃物临时堆放合理选址,尽量减少占用土地、避免影响厂区内环境,临时堆放场地要有防渗漏设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如能按照本评价报告的要求,采用达到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的生产工艺、管理水平,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治理和处置设施,切实保证环境措施资金落实到位,做到环保“三同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中山市海兰德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①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海兰德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生 电话:0760-89936989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鲤工业区B区 ②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刘海林 电话:0710-3721663 电子邮箱:wy_226@126.com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南街陈侯巷29号 建设单位(盖章): 中山市海兰德化工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