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博林特电梯及配件产品生产工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了使公众了解建设项目的意义和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充分发挥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对该建设项目涉及到的群众进行公众意见调查,以了解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及建议,给项目决策部门提供科学依据。目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已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沈阳博林特电梯及配件产品生产工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厂区选址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电梯及配件产品生产工业园,总占地面积:482965.0m2,总投资为17.15万元人民币。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载客电梯、观光电梯、病床用梯、别墅用梯、载货电梯、残疾人专用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轨道交通设备、立体停车设备,并为以上产品全面配套其相关部件,如曳引机、开门机、主控制器、变频器、专用电缆、专用标准件、主驱动装置、专用安全部件等,全面为全世界提供整机及部件。设计生产规模为5万台高效节能电梯及配件产品。
2、环境影响
废气:主要为抛丸和静电粉末喷涂产生的粉尘、喷漆和浸漆产生的甲苯和二甲苯等有机废气排放、焊接产生的烟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水:喷涂前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
噪声:施工噪声,运营期抛丸机、空压机和各种机械加工设备噪声;
固体废物: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等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3、治理措施
废气:抛丸机和静电粉末喷涂装置均自带粉尘废气处理装置;喷漆房采用过滤棉对漆雾进行捕集,喷漆房和干燥房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焊接烟尘采用固定点收集处理和车间换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
废水:喷涂前处理工艺废水在生产车间内布置污水处理装置,采用中和、絮凝沉降、砂滤、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厂区排水经开发区排水管网进入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施工期噪声影响,在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将消失。运行期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垫和安装消声器等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建设项目产生的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包装封存后在固定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存放,定期由沈阳牧昌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库地面作全面防渗处理。
4、结论
项目拟选址所在地区规划土地使用功能为工业区,符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发展规划,其选址是合理的。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实施清洁生产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建设项目可行。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调查了解建设项目选址周围的居民、农民和地方有关部门共同关心的问题,如废气、废水、噪声影响等,以便在该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见附表。
6、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公告内容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将要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公告附公众参与调查表,征求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看法,反映被调查者的意见和要求。
7、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地点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南塔街139号B座306室
联系人:于东升
电 话:024-24520791
Email: syhky206@126.com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09年3月6日~2009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