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成都宏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川渝中烟配套香精香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成都宏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2.6亿元,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征地130亩,新建厂房、办公楼、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将现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镇东洪路243号的公司搬迁到该处。本项目分四期实施,一期投资5800万元,修建生产单元一及产品检测中心,建筑面积约26800平方米;二期投资6700万元,修建生产单元二,建筑面积约36462平方米;三期投资7000万元,修建办公楼和研发楼,建筑面积约32511平方米;四期投资6500万元,修建生产单元三,建筑面积约26052平方米。 项目规划为川渝集团配套生产成品香精、粉末香精、生物制香产品、分离提纯物等。调配香精、粉末香精所用原料及成品均符合食品YC/T164-2003标准,包括溶剂类:如丙二醇、乙醇、山梨醇等、(调配原料);浸膏类:如酸角浸膏、枣子浸膏、秘鲁浸膏等(调配原料);天然提取物:如茶末等(提取原料);酊类:如罗汉果酊、枣子酊、可可酊等(调配原料)。原料采购自国内外,包装方式有小桶(瓶)、中桶、大桶及罐装,均需符合原料与产品安全包装要求。 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各类调配反应釜、高速剪切乳化机、各类离心机、蒸发仪器、冷却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以及各类储罐。其中(丙二醇储罐、乙醇储罐)。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防治措施分析; (2)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3)本项目建成后水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防治理措施分析; (4)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当地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感到满意? (2)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您关心的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会造成哪些环境影响; (5)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6)对本项目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 请针对上述选项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四、项目环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芳邻路8号 联系人:何建 联系电话:028-87011204 项目建设单位:成都宏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镇 联系人:江总 联系电话: 13708092987 五、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