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阳光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维多利亚”住宅小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眉山市阳光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28000万元在眉山市东坡区岷江大道与琉竹街交叉口东北角建设“阳光•维多利亚”住宅小区二期(项目)。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阳光•维多利亚”住宅小区二期(项目) 2、建设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岷江大道与琉竹街交叉口东北角。 3、建设性质:新建 4、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28509.549m2,总建筑面积194506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2806.2m2,社区服务及小区门卫等建筑面积300.9m2,地下车库用房建筑面积69449.98m2,建筑容积率4.948,建筑密度20.79%,绿地率42.3%,规划居住户数为1576户,人口数5043人。地面为改善小区内的居住环境,小区设制地下车库、垃圾房等公用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① 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场地平整、开挖、回填、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在装饰施工过程中,油漆、喷涂、建筑及装饰材料挥发产生的少量废气和汽车进出产生的尾气。 汽车尾气:施工阶段,频繁使用机动车辆运输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及器材、建筑垃圾等,排出的机动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CH、CO、NOx等,通过合理安排装卸,尽量减少车流量。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 装饰材料废气:装饰工程用油漆、涂料等挥发造成的废气,主要有甲醛等,属无组织排放。其挥发产生的废气较少,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 施工机械废气:主要为发电机、挖掘机、压路机等机械设备等使用柴油产生,因产生量较少,且在空气流通的地方使用,施工单位在选用施工机械时,应选择新型环保型设备,尽可能减少烟气的排放。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性影响。 扬尘:扬尘是低空的无组织排放,直接影响人类的活动,施工过程中扬尘的影响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挖土、堆场和运输,该项目施工期基本上无弃土堆放场所,因此扬尘对环境影响主要为挖土和车辆运输。 ②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建筑施工时混凝土浇灌作业会产生场地冲洗水、构筑物冲淋水和设备清洗水等,本项目在施工场地内修建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内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主要产生在临时食堂、厕所等处,根据《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要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 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放。 因此,项目施工期废水不会对所在地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③对声学环境的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不设混凝土拌合场,采用商品混凝土,因此,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如运输机械、挖掘机、夯实机、切割机、钢筋加工类机械等,这些设备的噪音在80-100分贝之间。从工程外环境关系分析,项目东南面的川师宿舍区(已建),西面的世茂·花香首府(在建)。因此施工噪声会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在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将电锯等高噪声设备、工序布置在项目场地的西北面,尽量远离敏感保护目标。施工时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在夜间严禁打桩机等噪声机械进行施工作业,减少这类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同时对不同施工阶段,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 通过严格的施工管理,尽可能的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标准限值,可以减少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 ④固体废弃物影响 施工产生的施工垃圾,能利用的利用,不能利用的运到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因此,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项目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 ①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住宅楼的饮食油烟;二是进出小区机动车产生的汽车尾气。 本项目居民厨房全部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大气污染物主要发生在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以及烟气,饮食油烟经家用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浓度小于2.0mg/m3后经专用烟道于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进出车辆的汽车尾气是项目大气污染源之一,汽车尾气中主要含有NOX、CO、TSP和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合物THC。地下停车场内因车辆减速或起动其尾气污染强度较大,再加上累积效应,其污染性影响不能忽视。建议小区采取如下措施:地下停车库内合理安置送、排风机、换气扇、排烟风机等机械抽排风设施,地下停车场内禁止使用含铅汽油,汽车尾气须达标;室外停车位停车时应将车头 对准住宅,避免将排气管朝向住户。采取了以上措施后,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②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拟经项目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排放。 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性影响。 ③对声学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商业经营噪声、居民娱乐噪声、进出车辆噪声、和设备噪声(如水泵、通风机、发电机、空调机组冷却塔)等。 居民娱乐噪声 娱乐噪声主要来源于全民健身场所、观景亭和公共服务中心等处居民娱乐活动产生的噪声,通过物管加强管理,控制娱乐活动的适当时间后,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车辆噪声 车辆噪声主要来源于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减少地面停车位,人车分流,加强物业管理,严格控制控制汽车行驶路线、速度和车流量,禁鸣喇叭。这些措施实施后,对周围声学环境基本无影响。 设备噪声 本项目的水泵、通风设备、发电机均设置于地下室,噪声强度在75~105dB(A)之间。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降噪、减振、合理布局的方法进行治理。通过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预测后,项目噪声源在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后,不会对对周围的环境不会造成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评价对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在借鉴已有监测分析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模式模拟预测了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可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以下联系方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委托单位:眉山市阳光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378182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