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世嘉置业有限公司亿锋广场一期(嘉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快金州新区的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凝聚力,改善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大连世嘉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在大连金州新区10号小区地块投资5.73亿元人民币新建亿锋广场一期(嘉苑)房地产项目。现已委托大连新兴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和大连经环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环评初步结论工作。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第二次公告,以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大连世嘉置业有限公司亿锋广场一期(嘉苑)房地产项目位于大连金州新区10号小区地块,本项目总投资5.37亿元人民币,规划总用地面积37596m2,总建筑面积为136125.14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1612.89m2,地上公建建筑面积12530.37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0259.97m2,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721.91m2。 二、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包括施工期扬尘污染,运营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厨房燃气废气及油烟等。施工单位应在工地边界周围建筑围墙或设置围挡,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洒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可减少施工期扬尘污染。对于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机械送风和机械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为6次/h,车库设置8个通风口,通风口地面标高约为2m,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居民住宅窗户及人行道等。对于食堂燃气废气及油烟,在建筑内预设统一的厨房内壁排气烟道,使烟气经排气烟道高于楼顶集中排放;公建油烟废气应根据建设规模采取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专用内置烟道外排。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施工期废水及运营期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场地内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预处理沉淀澄清后重复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定期清理,用罐车运送到开发区水质净化一厂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小区内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大连金州新区水质净化一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阶段噪声、运营期小区配套设施噪声、车辆交通噪声等。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和夜间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比较均匀地使用,噪声源应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减少扰民现象的发生。运营期小区配套设施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可使场界噪声达标。对于小区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建设单位要加强区内交通的管理,限制各类车辆的区内行驶速度,消除车辆在区内发生阻塞道路、鸣笛现象的可能,并通过绿化降低噪声的影响,此外,可考虑在区内铺设低噪声路面。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废弃渣土、废弃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运营期小区居民生活垃圾等。施工期产生的多余土方量及建筑垃圾应随时外运,用于填海造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加强管理,做到垃圾袋装化、存放封闭化,同时专门安排清洁工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在采取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基本可行,最终结论以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准。 四、查阅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公众可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评报告简本,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反馈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连世嘉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金州新区红梅南6栋-3-3-273号 咨询电话:18604260789 联 系 人:尹振国 评价单位:大连新兴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高新街3号 咨询电话:0411-84821239 联 系 人:卢 贺 大连新兴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