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翠湖居商住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怀集县翠湖居商住小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怀集县富威堡房地产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项目位于怀集县怀城镇新行政区江滨路(石龙施屋岗)。项目地块三面环绕中洲河,项目四至情况为:北面为蕉坪村、施屋村及空地,东面隔空地为中洲河,南面隔规划路为中洲河,西面隔规划路为国土新办公大楼。 (4)项目性质: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45204.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0万人民币。 (5)项目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45376.6m2,净用地面积为173223.0m2,总建筑面积为662141m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569331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92810m2,拟建28层住宅6栋、26层住宅3栋、23层住宅4栋、18层住宅13栋、17层住宅2栋、15层住宅9栋、14层住宅4栋、 11层住宅4栋、9层住宅18栋,配套幼儿园一座、商场一座,设计居住户数3680户,约12880人。项目建成后容积率为3.29,建筑密度为28.5%,绿化率为35%。 2、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本项目污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怀集县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居民厨房油烟、备用发电机尾气和机动车尾气。居民厨房油烟经高效抽油烟机抽出排放,燃料使用天然气;柴油发电机在停电时运行发电时,机房采用风冷却方式,排放的烟气经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天面排放;合理规划小区内机动车车流方向和建筑物布局,加强绿化,应充分利用植被具有既美化环境又净化空气的作用,于小区内广种树木,以达到净化环境的作用。 (3)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用房中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的噪声,机动车噪声等。水泵房搞好基础的减震及机房的密闭隔声。通风机应作好机房的密闭隔声,使用低噪声风机,并对其进行减震处理。各类抽排风机选用低噪声型和采取消声和减震处理。小区内采取禁止车辆鸣喇叭,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同时加强小区绿化种树,既美化环境,又对噪声起到衰减作用。通过降噪后使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的要求。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集中,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收集,再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并定期对垃圾收集点进行清洗和消毒。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各项环保措施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怀集县翠湖居商住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期限:2012年8月2日~2012年8月15日 5、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电话联系,联系方式见9、10。 6、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周边小区居民、附近村民、学校、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人员。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①来电、来信反馈意见;②发放调查表;③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8、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怀集县富威堡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罗工 13509975341 9、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徐工 020-86979609 电子邮件:jierenhuanbao@163.com(请注明“怀集县翠湖居商住小区”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