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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警第三支队清澜后方保障基地码头项目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现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海南海警第三支队清澜后方保障基地码头项目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需了解当地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对海南海警第三支队清澜后方保障基地码头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海南海警第三支队清澜后方保障基地码头项目位于海南省文昌市八门湾潮汐通道的东岸,北侧为东郊镇轮渡码头、在建的清澜跨海大桥,东侧为文昌市东郊镇,西侧为清澜渔港。拟建工程主要包括高桩式码头、斜坡式码头、护岸和港池疏浚等,港池水域面积150000m2。码头总泊位数共10个,其中:1个3000吨级海警巡逻舰泊位,泊位长度135m;1个1000吨级海警巡逻舰泊位,泊位长度115m;7个1000吨级以下的海警巡逻艇泊位,泊位长度524m;预留1个斜坡式码头泊位长度50m,建设泊位总长为824m。护岸采用斜坡式结构,总长为297m。项目施工期约为18个月,总投资估算为5964.48万元。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 联系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清澜镇拥军路海警训练基地 联系人:彭建文 电话:0898-63216276,15103086696 传真:0898-63216276 E-mail:1160899794@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甲字第1051号)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BDA国际企业大道57幢19层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700452691 E-mail:994076338@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2) 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 ◇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建议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分析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实施,如不同意请说明原因; ◇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 ◇对项目的选址有何意见; ◇因本项目实施所遭受的影响,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与公众相关的其它问题。 (2) 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将分为书面调查、网上公示和在拟建工程附近区域的居民区张贴公示三种方式进行。我们将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地周围较近相关区域内的人员进行公众调查,调查内容将涉及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态度、公众认为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应采取的改进的环保措施等。除此之外,我们还将在工程附近区域张贴公示和网上公示(http://www.eiafans.com/),征询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要求及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本次公示日期为2012年8月6日-2012年8月19日。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 2012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