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开发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告如下,使该项目可能影响区域的公众对建设项目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
| | | 本项目总投资4750.63万元,建成后建成后污泥处理能力为200t/d。 |
|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恶臭、污(废)水、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等。 |
| 本项目产生的污废水经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恶臭经相应治理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噪声设备经降噪隔声处理;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满足环境要求。 |
|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
| 环评简本网上公示:http://www.eiafans.com(环评爱好者) 2011年08月18日至2011年08月28日 |
| 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认为本项目主要的社会经济影响有哪些: 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
| 1.征求意见期间发放调查表: 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3.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 高殿鹏 0438-2996969 4.向环评单位进行反映: 孙宝宁 15304418089 5.向松原市环保局进行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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