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松原市江南和江北城市污水处理厂均已正式投入使用。江南污水处理厂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10万m3,每天产生70t左右经离心机械脱水后含水率在80%的污泥;江北污水处理厂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5万m3,每天产生35t左右经离心机械脱水后含水率在80%的污泥,目前松原各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均采用堆存方式处理,为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有必要建设相应的污泥处理项目。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松原市排水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项目名称
松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4750.63万元,建设地点位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西北侧。建成后污泥处理能力为200t/d。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⑴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⑷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⑸环境影响预测;⑹环境风险预测;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⑻公众参与调查;⑼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⑴总论;⑵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⑶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⑸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⑹污染防治对策;⑺清洁生产分析;⑻公众参与评价;⑼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分析;⑽环境经济损益分析;⑾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⑿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⒀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关注的环境问题;采取的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及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或填写现场发放的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松原市排水公司
联系人:高殿鹏
电话:0438-2996969
六、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宝宁
电话:1384498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