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次公告 本工程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商业储备油分公司拟建设长春石油商业储备库工程。该公司于2009年5月委托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初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治理措施如下: 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治理措施 | 本项目厂址位于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油库主要功能为商业储备和二次配送。 | | 成品油商业储备库容为10×104m3,燃料乙醇库容为4000m3。 | |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工艺废所气、设备噪声、固体废物 |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含油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开发区下水管网。 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包括储罐大、小呼吸损失和油品的跑冒滴漏而产生的烃类气体,经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及各种泵类,在采取治理措施后,厂界处噪声可满足标准要求。 固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罐底油泥,企业将全部回收综合利用和处理。 | |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商业储备油分公司 联系电话:18943234555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0431-85632155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