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地铁15号线拆迁安置用房建设工程
发
布 单 位:北京市孙河农工商联合公司
首次发布日期:2009年5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地铁15号线拆迁安置用房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1.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地铁15号线拆迁安置用房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中北部,朝阳区的东北部,温榆河的西南侧,李天高速路的南侧,京密路东侧。
3.工程概要:
(1)主要建设内容:完成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现有居民住宅、企业、商铺等建筑物的拆迁、清理;完成住宅楼、配套公建等规划建筑物的施工建设。
(2)用地范围:东至机场南线回迁小区,南至香江北路延长线,西至康营村东兰花苑小区,北至李天高速路;用地面积20.6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4.83公顷;现状均为康营村村民住户、企业及商铺等用地。
(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69993.7万元;规划总建筑面积308754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42065 m2,配套公建建筑规模为14589 m2,地下面积为52100 m2;住宅总户数2586户,用于安置地铁15号线拆迁村民住户。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市孙河农工商联合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西店村南
邮
编:101103
联系电话:010-52057164
传
真:010-52057164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国之光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1903
邮
编:100007
联系电话:010-84094575
传
真:010-84098203
电子邮件: renwenyuan@sina.com
38093056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