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砬子沟铁矿西部采区年产10万吨铁矿石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集安市砬子沟铁矿西部采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砬子沟铁矿西部采区位于集安市328°方向,直距55km处,行政区划隶属集安市头道镇管辖。矿山开采标高+817—+564m,矿区面积为0.2239km2。
配套建设废石堆场、生活区。本项目采矿为露天开采,设计铁矿采矿规模为1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5742.1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矿区建设施工期间将会产生一定的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将可能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文明施工等措施,可以将施工期空气污染降至最低。
运行期间的空气污染源主要为废石堆场的扬尘等,如果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可能影响当地空气环境质量。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采取井下通风、洒水降尘、采用低污染的硝铵炸药等措施,可将井下空气污染降至环境标准以下,可大大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可满足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其下风向距离居民较远,不会对村屯空气环境产生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拟采取防渗污水坑收集、蒸发的措施可达标排放。
运行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矿井井下涌水、生活办公区生活污水、废石堆场淋溶水对地表水环境可能会带来不利影响。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矿井井下涌水含污染物极少,主要含有悬浮物,可用于凿岩降尘。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全矿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旱厕处理;废石经过分析,有害物质极少,淋溶水不会污染地表水。
3、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井下疏干排水对矿区地下水水量可能会有疏干影响,经计算而本区地下水补给量较高,疏干性影响较小,矿山开采活动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石及生活垃圾,拟堆存于废石堆场,服务期满后封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运行期间主要为选矿厂破碎设备的噪声,噪声声级较高,可在100分贝以上,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大。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环境噪声可以达标,对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