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金达商贸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新建金达商贸城建材综合市场项目 环评第二次公示 通许县金达商贸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新建金达商贸城建材综合市场项目环境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按照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需进行第二次公式,现向公众公式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2年8月10日~8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通许县金达商贸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拟在通许县城西部,商业路西段北侧富民路西侧新建金达商贸城建材综合市场,项目占地300亩,项目建成后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其中市场商铺面积29.7万平方米,仓储面积1.3万平方米,可容纳商户2000户。年交易将突破10亿元人民币,可安排就业人员1万余人,每年可向财政上交税金1000万元。 二、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临时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材料堆放和运输时采取喷水和遮盖等抑尘措施,防止扬尘的产生:注意清洁运输;防止物料在装卸、运输过程的撒漏、扬尘及噪声。 营运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本项目停车场汽车尾气,地面停车多为停泊状态,尾气排放量小,且分布较散。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措施为地面加强绿化;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雨污分流。所有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入通许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内部道路边对机动车设禁鸣、限速牌;加强市场管理,文明作业。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办公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投放,由市场清洁工每天清运至市场垃圾中转站,再运至县城垃圾处理厂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许县金达商贸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新建金达商贸城建材综合市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布局合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项目的开发建设,有利于改善县城及项目周边的街区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环境,对社会、行业及其他社会综合效益影响明显,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评价均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2012年8月10日~8月23日间通过信件、电话及传真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并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许县金达商贸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经理 联系电话:15515267788 邮政编码:475400 通讯地址:通许县市场发展局 6.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8-3915699 邮政编码:450008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城国际广场3号楼1805室 本次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2012年8月23日。 特此公告! 通许县金达商贸城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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