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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棚户区30#-3地块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四平市棚户区30#-3地块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四平市棚户区30#-3地块开发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平市铁西区规划紫气大路北侧,西郊街西侧。 建设单位:四平市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投资:195631.51万元; 评价单位: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35.852hm2,总建筑面积108.78万m2小区配套物业管理、水泵房、换热站、车库等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施工期 项目建设过程中所进行的场地平整、掘土、基础设施建设、地基深层处理及土石方、建筑材料运输、设备装配等施工行为,在一定时段内都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扬尘、噪声、建筑垃圾影响等,但这种影响一般是属于可逆的,待施工期结束后将一并消失。 2、营运期 (1)废气:居民厨房及设在餐饮和服务性公寓等处的厨房均应设机械通风装置,并安装油烟净化器。车库通风系统每小时进排风7次。地下停车场的汽车尾气由车库的排风系统引至上方草坪或休闲广场的排气筒排放,且出口设计背向敏感建筑物。经预测,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下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条子河,对受纳水体条子河影响不大。 (3)固体废弃物:应设立一定数量的垃圾点,对各种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做到及时清运,避免造成垃圾二次污染。 (4)噪声:针对社会噪声要求加强社会噪声管理,提高绿化率;通风系统、水泵等配套设备噪声,安装在地下室的泵房内;车辆进出要求进入小区禁鸣喇叭,设立明显的禁鸣牌。 三、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将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平市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经理 环评单位: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邮箱:spepi@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