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不羁的小七 于 2012-8-15 10:17 编辑
平江县工业尾砂、废渣综合利用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平江县工业尾砂、废渣综合利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平江县工业尾砂、废渣综合利用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简介:为减小工业尾砂、废渣对环境的污染,红胜尾砂、废渣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在平江县伍市工业园新建一条尾砂废渣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减少选矿尾砂排放2万吨,生产硅酸盐17000吨,回收低铜硫300吨。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红胜尾砂、废渣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伍市工业园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0730-6808838 三、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蔡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环保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 1、工作程序: 环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初步现场踏勘→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为: (1)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确定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2)进行项目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 (3)对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 (4)分析项目的重点污染要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2)对项目单位建设该项目的意见; (3)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改进建议; (4)对本项目建设和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发布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红胜尾砂、废渣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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