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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宝利科贸有限公司100t/a PDS-600型高效脱硫脱氰催化剂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受长春市宝利科贸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长春市宝利科贸有限公司100t/a PDS-600型高效脱硫脱氰催化剂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一、建设项目简介 长春市宝利科贸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建设100t/a PDS-600型高效脱硫脱氰催化剂生产项目。厂区位于长伊公路13km处以东300m,总占地面积5000m2。该催化剂为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种湿式氧化法气体脱硫工艺,可以同时脱除无机硫和有机硫,特别适用于焦炉气,半水煤气以及变换气等脱硫工艺,具有脱硫效率高,用量少等优点。该催化剂无论是在脱硫脱氰效率方面、还是在经济效益、环保效果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优势。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⑴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运用作农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环境空气:一部分来自型煤锅炉和导热油炉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经脱硫、除尘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经新建烟囱排放;另一部分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氨气,经吸收等措施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本项目的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但经过隔音降噪等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及硫酸钙,炉渣定期运出作水泥等建材原料,硫酸钙运至垃圾填埋场对外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于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内,符合区域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以及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理,周围公众也较为支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能够尽量减少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其综合效益也较为显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选址基本可行。 综上所述,在企业采取各项治理措施,确保全厂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是: 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政府职员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①您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②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③您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意见 ④项目建设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影响 ⑤您对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评价单位首先在当地进行《长春市宝利科贸有限公司100t/a PDS-600型高效脱硫脱氰催化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群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市宝利科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13596426825 环评单位: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研究所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431-86785289 二0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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