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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汉华石油机械化工有限公司 年生产100台机械蒸汽压缩(MVC)蒸发浓缩设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濮阳市汉华石油机械化工有限公司MVC蒸发浓缩装置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濮阳市汉华石油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年生产100台机械蒸汽压缩(MVC) 蒸发浓缩设备项目 概要:项目位于濮阳市濮东产业集聚区,北环路与惠西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38254.53平方米,总投资为15000万元。公司建设规模为年生产100台机械蒸汽压缩(MVC)蒸发浓缩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濮阳市汉华石油机械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濮阳市濮东产业集聚区濮阳市汉华石油机械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增敏 电话:13603433055 3.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391-6639515 邮政编码:454650 通讯地址:济源市沁园路环保苑内 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清洁生产分析 (5)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论证分析 (6)环境风险评价 (7)经济损益分析 (8)公众参与 (9)环境管理及监控计划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工程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厂址建设是否认可;对本项目建设运营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建议;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⑵ 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厂址附近、周围居住区及行政部门张贴公示的形式 。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及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