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舜·泉水湾2#地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一次公示 泉舜集团(厦门)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泉舜集团(厦门)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泉舜·泉水湾2#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特在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张贴此公告,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 "泉舜·泉水湾2#地块"项目是由泉舜集团(厦门)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和经营的商业、住宅小区,位于集美北部新城区嘉庚体育馆东南侧,总投资80480万元,总用地面积24530m2,总建筑面积105866.731m2。由7栋26层的高层住宅(底部一二层为商业服务网点、社区配套用房及设备配套用房、上部为住宅)、2栋商业楼(B1#、B2#)、一栋4层9班幼儿园,以及一地下室组成;公建设施主要有垃圾收集点、社区用房、地下车库、开闭所、底层变配电室、底层邮电所、体育用房、电梯房等,小区道路、环卫设施及绿化隔离带。设计居住户数为718户,设计居住人口为2513人;绿化面积约为7849.6m2,绿化率达32%。 主要污染物:废水主要为住宅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小区内部商业店面等服务设施排放的污水;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居民厨房油烟废气、餐饮业油烟废气;固体废物主要为住户二次装修垃圾、居民的日常生活垃圾、商业网点日常运营产生的垃圾。上述各污染物均要求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达标排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通过征询可能受影响的公众与团体了解本项目主要环境问题的信息,并表达自己的意见。本评价单位根据公众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给有关管理部门处理和解决问题提供帮助;同时通过公众调查活动过程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因此要求公众从实际出发,积极提出良好建议和宝贵意见。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958.png 三、公众意见征集方式 评价单位将在附近村庄、社区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公众可以认真填写,提出宝贵意见。公众若对该项目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也可以按下面的联系方式于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8月23日前与环评单位联系。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邮件主题上注明“泉舜集团(厦门)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泉舜·泉水湾2#地块’项目环评意见”。公众意见征集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泉舜集团(厦门)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阜康大厦2202室 联系电话:0592-5136997(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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