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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昌盛塑料加工厂5500t/a矿产品废包装袋综合处置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汨罗市昌盛塑料加工厂5500t/a矿产品废包装袋综合处置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简介:项目总投资649.6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70万元(包括设备投资),流动资金34万元,其它不可预计费用45.6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建设规模:工程占地面积5333 m2(约8亩),建筑面积3400m2;项目设铅矿产品废包装袋清洗处理生产线一条,锌矿产品废包装袋清洗处理生产线一条,废塑料再生造粒生产线一条,年处理铅、锌矿产品废包装袋5500吨(铅矿废包装袋约占70%,锌矿废包装袋约30%),年产铅、锌矿粉500吨,再生塑料颗粒4998吨。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1、污水:主要有废包装袋清洗废水、冷却水、初期雨水、员工生活污水及地埋冲洗水。 2、废气:主要包括原料卸车入清洗池工序产生的粉尘、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等。 3、噪声:主要产噪设备有洗干机、破碎机、离心机、造粒机、引风机等,另外,还有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等。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本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循环利用,雨水及冷却水经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有动力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采用洒水抑尘。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采取隔音、消音、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该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废活性炭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项目环评、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48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731-85066890 建设单位:汨罗市昌盛塑料加工厂 地址:汨罗市古培镇于临村 联系人:何总 电话:18973047222 六、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公告发布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2.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