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水泡窝简易垃圾场改造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武县水泡窝简易垃圾场改造整治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简介:临武县水泡窝简易垃圾场改造整治工程位于临武县武水镇李家村水泡窝,总用地面积约45050m2(约67.58亩),已填埋垃圾量30.6万吨,由于该垃圾场未做防渗措施、渗沥液导出及处理措施、填埋气处理措施等,因此,本工程将对现有简易垃圾场进行改造整治,总投资2239.3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坝加工工程、防渗工程、渗沥液收集处理工程、填埋气收集处理工程、封场工程及排洪工程等。对该简易垃圾场进行就地封场整治,垃圾场封场后开发为园林、花卉苗圃、经济性草皮基地。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1、污水:主要为垃圾渗沥液和初期雨水。
2、废气:主要有垃圾填埋气。
3、噪声:主要是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然后采用先进的A/O+TMBR+NF+RO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项目东南面的小溪,汇至人民河;未被污染的地下水及雨水直接导出外排。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产生的填埋气采用竖井导气石笼收集,再用抽气机通过软管、气体输送管网将各石笼中的气体集中引至塔架上高空燃烧排放。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采取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该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全部运至新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项目环评、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48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731-85066890
建设单位:临武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临武县武水镇李家村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15973503887
六、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公告发布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