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土场镇杨家沟水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各位公众,你们好!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对合川区土场镇杨家沟水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合川区土场镇杨家沟水库 2、建设项目概况:合川区土场镇杨家沟水库工程由重庆江城水务公司开发建设,位于合川区土场镇杨柳村,嘉陵江左岸支流——清平河右岸支流的余家沟上游,小地名马褡裢。 杨家沟水库属小(1)型水库,总库容114.13万m3,水库以上集雨面积4.58km2,河长3.80km,水库正常蓄水位243.00m,校核水位244.81m,死水位226.00m,为多年调节。水库主要功能是城镇供水,兼少量农业灌溉,其年供水量为155.4万m3。 土场镇杨家沟水库工程由钢筋砼面板堆石坝、溢洪道及取(放)水建筑构成。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计划建设期11个月。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SO2、TSP都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未出现超标。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总体良好,环境容量大。 拟选坝址断面各项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的要求,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项目区声环境现状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拟建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拟建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质量良好,项目区不涉及人员搬迁,不存在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 三、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工程属于非污染生态建设项目,生产运营期不产生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 (1)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及影响;营运期减、脱水河道的影响。 (2)施工场地开挖、填筑、爆破、运输等粉尘、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高噪音设备及爆破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施工弃渣、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做好爆破方案,包括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开山施炮;加强弃渣场防护;严禁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在修建工程便道时,施工单位要先勘测线路,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分布要一一检查,防止保护植物被误砍。 工程施工开挖、弃渣及工程占地造成的水土流失,并可能会对景观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通过工程和植物等措施,使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和改善。景观随着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植被恢复而改观。 项目施工将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随着工程的完工和环保水保措施的实施,影响程度将逐步降低或减免。 运营期的河段减水、脱水现象可通过下泄生态用水量得以减轻。项目最小下泄流量不小于年平均径流的10%,保证工程区间不断流,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 (2)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 设临时仓库、围护工棚,粉、粒状材料用雨布覆盖或经常性喷洒水;运输细颗粒散体材料时应采取密封状态运输,运输土料时适当加湿或盖上苫布;爆破前对岩石进行洒水,爆破后马上进行洒水喷雾;办公生活区尽量安排在施工粉尘作业点和生活炉灶的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加强施工人员个人防护,如佩带防尘口罩等。 项目区为农村生态环境,场地开阔,废气、粉尘易扩散,项目施工对大气外环境影响甚微。 项目运营期无大气环境影响因素。 (3)施工期间生产废水最大排放量为688.2m3/d,主要为砂石料冲洗废水和基坑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期生活污水28.8 m3/d。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尽量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修建旱厕、化粪池处理作农肥;严禁生产、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施工开挖坡面、弃渣等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后,施工期不会污染余家沟下游水质。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生活废水排放,不会影响余家沟下游水质。 拟建项目为主要供水的小型水源水库,在水源区周围划定水源保护范围,设置标志牌或标志桩。严格管理,定期进行水库水质监测,保障供水安全。 (4)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震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应使用减震机座降低噪声。夜间减少施工车流量,并在工程坝址区、生活区、附属企业区等车流量较高的交叉路口设立限速标志牌,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对强噪声工作岗位的施工人员实行定时轮换制度,上岗时须配戴耳塞等防护工具。 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声环境影响小。 (5)项目建设产生土石弃方3.39万m3,运至下余家沟弃渣场堆置,堆渣过程加强弃渣场的防护,堆渣完成后要复耕、植树种草。施工废弃机具、包装物等分类收集回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收集,运送至附近城镇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施工现场修建临时厕所,粪便可就近送给当地农民作肥料。 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以及固废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本工程建设的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较少、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在采取严格有效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后,废气、废水和噪声以及固废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小,环境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报告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建设单位:重庆江城水务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23-42725409 环评机构: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电话:13996483501 ;E-mail:hubiqin@163.com 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2012.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