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县郁山镇漆树坨重晶石矿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重庆市彭水县郁山镇漆树坨重晶石矿开采项目
项目地址:重庆市彭水县郁山镇白马社区三组
项目概要:重庆市彭水县郁山镇漆树坨重晶石矿为新建矿山,根据彭水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划定矿区范围批复》([2012]22号),矿山范围由8个拐点坐标圈闭,面积约0.5737km2,开采标高:+586m~+680m。矿山位于背牛千矿床北端,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设计服务年限3.4年。
2、项目区环境概况
矿区地处渝东南武陵山区,位于背牛千矿床北端,区内山高坡陡,标高+735~+525m,地形起伏较大,为低山地貌。矿区地表无常年径流,无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井泉分布稀少,以裂隙水和层间水出露为主,干旱季节要断流,属间歇泉。矿区地表水多沿沟谷汇集到矿区东北部的冲沟,沿冲沟流入后灶河,再向西汇入中井河,属黑溪河—郁江—乌江水系。矿区内井泉分布稀少,矿区及附近居民饮用水多来自裂隙水。
矿区内土地主要为林地、荒地、旱地;植被以灌木林地、灌草地为主,未发现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和大型野生动物。矿区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矿区周边300m范围内无其他相邻露天矿权设置。
矿区东北侧处有季节性冲沟,矿井排水经冲沟排入后灶河,排污口下游5k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取水口。主井场地西侧150m~300m有少量居民居住,房屋为砖混结构;+670m风井场地北侧临近乡镇公路, 150~200m有居民1户,房屋为砖混结构;矿区内沿东西走向有乡镇公路穿过,公路沿途分布有少量居民。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PM10、SO2、NO2等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所在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后灶河水质较好,除pH值略有超标外,其余指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井下裂隙水各指标均能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良好;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要求,声环境良好。
3、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3.1施工期
工程尽量少占地,少破坏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场地和弃渣堆场的洒水防尘,加强施工机具管理,产生的污废水经污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工程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实施回填利用,减少外排;施工区、弃渣堆场修建排水沟等,减少水土流失。
3.2营运期
矿山营运期排放的固体废弃物、地表塌陷等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使周围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所以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对于遏制水土流失,维护、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水土资源持续利用具有重要的作用。
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开采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出井废石除作为矿区公路的筑路材料外,剩余部分全部堆存在工业广场临时废石堆场。回采工作面全部采用陷落法管理顶板,辅以局部充填。回采过程中做到及时支护,及时回柱放顶,及时充填。采用微差爆破,减少爆破震动对地质结构的影响。地表裂缝、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采用粘土、水泥等进行封堵,裂缝区、滑坡区进行绿化、补植林木,减少地表变形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废石堆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井田内地表受采动影响产生裂缝、滑坡、塌方的破坏现象,根据裂缝宽度大小,对较小裂缝经林地平整恢复原状,对裂缝采取充填、平整的顺序,使林地恢复原状,以减小雨水侵蚀,减轻水土流失。随时对地表变化进行观察,提前对不良影响做出预判。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4.1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的少量粉尘、运输机械扬尘和机具废气。粉尘主要来自采区表土剥离时土石方的装卸和运输和工业场地的建设施工。
①在施工工作面,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②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③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细颗粒物料运输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
4.2 营运期
地面生产过程中采取洒水防尘、绿化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的产生,工业厂界处粉尘浓度<1.0mg/Nm3。工业场地周边居民分布较少,且距离较远并有一定的高差,营运期产生废气对居民影响较小。项目采用电热水器对浴室进行供热,不会向环境空气中排放烟尘、SO2等,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所在地具有较大的大气环境容量,矿井生产产生的废气实现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的功能。
5、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5.1施工期
施工期污水主要为矿井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于本矿井生产规模不大,施工期较短,施工中不使用大型施工机械,废水排放量小。
矿井水主要污染物为SS,通过混凝沉淀方法处理后回用,对水环境影响小。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生化池,生化池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小。
2、营运期
矿井采场排水采区自流方式排水,矿井水通过巷道排水沟自流排出,经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井下生产、地面防尘等。工业场地废水,包括机修废水、汽车清洗水等,经隔油沉砂处理后回用于地面防尘。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办公楼等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化池,经生化池处理后达标外排。
矿井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对地表水影响小,不会改变后灶河地表水环境功能。
6、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6.1施工期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尽可能不用或少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敏感人群造成严重影响;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村民休息。
6.2 营运期
项目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高效设备,风机房采用砖混墙结构隔声,坑木加工采取室内加工。另外,载重汽车在运输时产生的噪声对运输道路两旁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要求运输过程中经过居民点时,运输车辆应降低车速,禁止鸣号。
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均能够实现厂界达标排放,对周边居民影响小。
7、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主要包括:废石填充夯实进场公路,充填采空区,剩余部分堆存在工业广场临时废石堆场。在废石场四周修建地表截洪沟和排水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8、闭矿期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闭矿期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矿山闭矿后一段时间内仍需运行井下水处理设施,并对井下水进行定期监测。对工业场地内无法再利用的建筑物拆除,工业场地和废石堆场覆土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工业场区绿化。通过种植植被方式对闭矿后的废石场进行复垦。对井田范围内的地表移动变形继续进行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地陷、裂缝、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小发生的可能性。提出矿山闭坑报告及有关采掘工程、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的资料,并按照国家规定报请审查批准。
闭矿后,矿井停止生产,地表变形趋于稳定,污染物停止排放,矿井生产场地经迹地恢复和生态环境建设后,区域环境质量将会得到不断改善。
9、环境风险分析
拟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有地表沉陷诱发地质灾害风险、废石堆场溃坝、污水处理系统事故等。根据预测分析,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通过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小。
10、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项目属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彭水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修编)》。
项目工业场地及主井口设于漆树坨(当地名),地形相对较开阔,占地类型主要为荒坡地,工业场地通过进场公路与乡村公路相连,交通运输方便,场地及其周围无自然景观及人文景观。风井场地远离居民点,风机噪声对居民影响小,选址合理。
项目暂不设爆破器材库房,爆破器材由县公安局统一运送。
如今后根据需要,需要设置爆破器材房,则应当根据《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器材库与村庄(100户~200户)边缘的距离不小于300m,10户及以下零散住户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小于150m,且爆破器材库选址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后方能投入使用。
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本矿井工业场地选址是可行的。
11、清洁生产水平
通过对本工程原材料、产品指标、资源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生态影响的分析,大部分指标均处于行业国内基本水平。因此本工程采用工艺的清洁生产水平确定为:国内一般。
12、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1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14、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4.1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彭水县山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谭总
联系方式:187-1694-8700
14.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137号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7-9号
项目负责人:杨军 先生
联系电话:023-88316312
传真:023-88316319
(邮件主题请注明:彭水县郁山镇漆树坨重晶石项目公众意见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重庆市彭水县郁山镇漆树坨重晶石矿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馈。感谢您对本项目和环保工作的关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