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龙里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年采2万吨重晶石及洗选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贵州龙里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年采2万吨重晶石及洗选加工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贵州龙里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年采2万吨重晶石及洗选加工项目。 2、项目概要: 建设规模:项目选址龙里县哪旁乡新坪村,矿区东西长约3.33km,南北宽约2.30km,面积2.92km2,开采项目为重晶石(主要成分BaSO4),设计年采能力2万吨,探明储量7.89万吨,其中(333)5.24万吨、(334?),设计利用储量6.57万吨,可采储量5.32万吨。2.65万吨。矿体赋存于第四系浮土中,埋藏较浅,采用露天开采的方式。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①办公区。用于工人及管理人员办公、就餐和休息的场所,建筑结构为板房,共4座;②采矿区。采矿区由三个矿体组成,分别为Ⅰ号、Ⅱ号和Ⅲ号矿体,其中Ⅰ号矿体面积4295.42m2,位于场地西侧;Ⅱ号矿体面积6094.36m2,位于场地东侧;Ⅲ号矿体面积9917.11m2,位于场地南侧;③选矿区。选矿区设置在场地,占地面积m2,使用重力选矿方法出去泥土杂石,选矿设备锤式破碎机、跳汰机组成;④洗选区。洗选区主要对表层含铁锈、杂质的重晶石矿进行酸洗,提高产品白度。洗选区由锅炉、洗选塔组成。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的生活污水、洗选废水、酸洗废水、生活垃圾、洗选废渣、土石方、硫酸雾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大气环境:工程原材料以及弃土、废石渣的运输、堆放过程产生的扬尘、泥土等可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以及清扫车轮泥土的措施来降低其对大气产生的影响。 ② 声环境: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③ 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做农肥清掏。 ④ 固体废物:施工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⑤ 生态环境:建设中加强管理,采取随挖随运随填,加强挡土墙和护坡护坎等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完善水土保持工作,待工程完成后,尽快恢复植被,从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污水处理措施: 项目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蓄水池做洗选废水;洗选废水和跳汰废水沉淀后回用;酸洗废水中和沉淀后回用于酸洗过程。 ② 废气: 项目运营期扬尘治理方法是在开采过程中的覆土和沉淀池泥浆统一堆存、及时回填,汽车运输时限速限高,货箱加盖挡板防止矿石泥土掉落,地面按时洒水降尘,由于项目周边植被覆盖率较高,敏感点分布较少,因此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酸洗过程的硫酸雾可以采取加装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采取石灰水的方式处理,处理后的硫酸雾对环境影响不大。 ③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袋子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项目生产固废运至排土场,做回填使用。 ④ 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甚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可充分利用本地的矿产资源,生产高质量、高品质的钡盐产品,推动当地第三产业的发展,解决农村就业问题,为龙里县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只要在项目实施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就能实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发布公告(公开网站及建设项目所在地张贴); 2、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建设项目环评简本。地址:龙里县哪旁乡新坪村。 2、期限:2012年7月12日~8月12日。 3、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2)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解决就业、保护环境等); (5)公众是否支持该项目; (6)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电话直接反映: 建设单位:贵州龙里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总 联系电话:18744774041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贵州龙里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龙里县哪旁乡新坪村。 八、保留时间:10天(2012年7月12日~7月22日) 贵州龙里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201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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