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物流园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 一 次 公 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江西华正道物流有限公司“樟树物流园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樟树物流园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樟树市现代医药物流中心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樟树市张家山办事处,马兰路以北地块,占地面积283.224亩。工程主要包括华正道酒店、华正道大厦、华正道总部、企业办公基地、汽车维修、展厅、汽车4S店、仓库,总建筑面积183356.0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2101.97万元。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华正道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樟树市张家山办事处,马兰路以北 联系人:游胜文 电 话:07957857588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北大道636号西格玛商务中心702室 电 话:0791-88526693 邮 箱:451140115@qq.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告之日起10天内(2012年8月21日-2012年9月1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