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鱼半月 于 2012-8-21 17:42 编辑
连平县忠信镇信宏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我单位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进行公示,同时提供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提供意见的方法。第二次公示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连平县鸿信房地产有限公司拟于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工业园地段建设信宏花园,项目总用地面积106707.7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70146.59平方米,不记容积率地面架空层及地下室建筑面积17491.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52655.59平方米,其中商住建筑面积(542户)65833.16平方米, 低层建筑面积(184栋)58144.13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4552.8平方米,市场建筑面积21016.8平方米,沿街商业建筑面积2786.16平方米,其它配套建筑面积322.54平方米。总投资3.5亿元,规划总户数726户,容积率1.43,绿地率38%,总停车数918辆。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 本项目建成后以居住为主,并配套有垃圾房、商铺、市场等相应的公建设施,因此建成后主要的污染源包括:居民、幼儿园、商铺、商场生活污水;居民住宅与幼儿园厨房油烟废气、垃圾站臭气、停车场机动车尾气;备用发电机组、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三、主要环保措施包括: 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排污管道排入忠信河;低层住宅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家用抽油烟机处理后,由烟囱引至屋顶排放;商住楼厨房油烟废气经家用抽油烟机处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的机动车尾气通过风机引至地面排放,垃圾站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在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备用发电机组、水泵、风机等辅助设备噪声采取相应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处理;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评单位提出的项目建设意见 本项目采取各项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上述环境问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评单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杜绝事故发生。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范围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即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31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829323389 联系人:吴先生 环评单位联系方法: 13827897111 联系人:游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上文所列。 连平县鸿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1日 |